电气工程施工方案

项目质量计划。

(2)、负责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明确各级人员的质量职责,完成公司下达的进度计划、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成本指标。

(3)、根据本项目目标和质量保证手册安排生产、定期检查,协调工作,总结工程质量现状,提出改进意见,处理质量事故。

(4)、对内主持项目日常工作,对外就工程施工中的重要问题与甲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协调解决。

7.2.2.2、技术负责人:

(1)、认真、仔细熟知图纸,结合本部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详细的加工定货计划。

(2)、与质检员共同编制质量计划书,并向有关人员交底。

(3)、对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落实情况经常进行检查,认真检查隐蔽工程是否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4)、认真做好技术交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序之间的技术矛盾,保证工程质量。对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5)、对图纸中出现的问题或与实际情况不符,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已变更的通知及时发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7.2.2.3、现场经理:

(1)、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教育所辖人员熟知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并将其执行到施工操作过程中。

(2)、熟悉施工图纸及各种施工规范,合理安排各工种施工,解决工序交叉作业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对施工班组下达施工任务,并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质量交底和安全交底,必要时进行操作交底。

(3)、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制定分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检查其实施的情况。

7.2.2.4、质量检查员:

(1)、按工程图纸和技术交底的规定,检查工程质量,对工程产品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质量评定,对漏检所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

(2)、负责对进场原材料,状态标识检查和对在进行中的施工工序检查,及状态标识负责,对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抽查。

(3)、对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质量问题有权责令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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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返工。

(4)、参加内部,各级和竣工的质量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提出的质量问题,督促责任人限期整改。

(5)、建立质量台帐和收集质量原始资料,为产品的可追溯性提供证据。经常向上级报告质量情况,参加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7.2.2.5、材料员:

(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进场材料的验收、验证工作,做好验收记录和台帐,并将有关材质、手续、证明交资料员。

(2)、保证所购材料按计划时间进场,并保证其质量

(3)、负责进库材料验收、验证工作,做好验收记录,建立健全各种材料台帐。

(4)、负责进库材料的标识工作,按材料的不同类别和所处的状态,给予明显标识,防止混淆。

(5)、对库存材料要采取防潮、保温、通风等措施,防止材料变质。 (6)、负责材料的收、发、存工作,严格发料制度和限额领料管理,对库存材料做到帐、物、表相符,现场材料要码放整齐。

7.2.2.6、资料员:技术资料严格按照新规定执行,按工程进度、施工部位及时汇总和分类整理,各分期资料分解到人,保证技术资料与施工同步,达到真实、准确、齐全符合要求。

7.2.2.7、电气工长:

(1)、负责班组内部的质量教育和质量管理,带领班组人员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工艺规程、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并对操作质量负责,确保交付的产品合格。

(2)、落实纠正、预防措施,坚决执行各种纠正措施,确保产品合格。 (3)、掌握施工图纸,核对专业图纸之间是否相符,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把图纸问题解决在施工前。

(4)、组织班组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按规定组织隐检、预检、检测、试验、试运行工作,并约请质检员等有关人员参加签认。

(5)、做好施工前的现场准备工作,按要求提前编制工程一次性材料计划和月材料计划及加工计划,并参加材料设备的进场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做到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严禁使用。

7.3、施工质量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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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材质与实验检查方面:主要设备与材质不符要求: 7.3.1.1、缺产品说明书及足以证明材质性能的出厂合格证。

7.3.1.2、缺设备进场后适用前的产品型号、规格、外观检查间规范规定项目的试验记录。

7.3.1.3、材料、设备未按规范和设计规定适用的场所使用。 7.3.1.4、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手续不符合要求。 7.3.2、设备试验、调试记录、试运转记录的缺陷:

7.3.2.1、设备安装后,缺按国家设计规定的项目要求进行的单位(系统)试验记录。

7.3.2.2、试验、调试报告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定的试验单位提供。 7.3.2.3、动力、照明等分项,未按层、段、区系统调试,甚至甩项。 7.3.2.4、工程交接验收资料和文件不全。 7.3.3、管路敷设通病:

7.3.3.1、敷设于多尘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及管子连接处未作防潮密封处理。

7.3.3.2、电线管路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或经过建筑物基础时,未作补偿、未加保护。

7.3.3.3、管路弯曲处有折皱、凹穴及裂缝等现象;弯扁度<管外径的10%;弯曲半径不符合要求。

7.3.3.4、管路超过规定长度上限值时未加接线盒及补偿装置。 7.3.3.5、进入箱、盒的排管长短不一,排列不齐或不到位。

7.3.3.6、暗敷设位置不当,不能保证足够保护层,或保护未用高标号砂浆。 7.3.3.7、电缆管从防水外墙引入室时,防水管不防水使室内进水。 7.3.4、配线工程通病:

7.3.4.1、导线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7.3.4.2、线穿先后配管,或边敷设边穿线。 7.3.4.3、穿线前未扫管、或扫除不净、管内有杂物。 7.3.4.4、先穿线后上护口。

7.3.4.5、湿作业未完成提前穿线,而无防水防潮措施。 7.3.4.6、垂直向上管口,穿线后未作封堵处理。

7.3.4.7、管内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超过管内总面积的40%。 7.3.4.8、同一路导线未穿入同一管内,导线在管内有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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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配电箱、盘通病: 7.3.5.1、箱体加工不符合要求: (1)、不是3C认证厂家生产的产品。 (2)、加工粗糙、质量不符合要求。 (3)、金属箱盒不先做防锈防腐处理。 (4)、用电焊、气焊开孔,不是一管一孔。 (5)、油漆为两面油漆,不美观。 7.3.5.2、箱盒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1)、位置、标高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2)、固定不牢、受力不均,箱盒于墙面不平整。 (3)、箱、盒口抹灰甩搓,不规整、不修抹,盖板盖不严。 (4)、箱面墙后抹灰无措施,空裂、脱落。

(5)、予埋箱盒稳装不牢不正,不平墙、偏移、深凹入强。

(6)、壁柜内配电盘无防火隔热措施,箱盘及金属支架无接地。或无专用接地点;对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箱门,未做跨接地线。

(7)、箱内配线有接头。盘内二次配线用铝线;盘后配线未帮扎或不整齐。 (8)、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未设零线端子板,且线径不符合要求。 (9)、盘内闸具未标明回路名称。 7.3.6、灯具安装通病: 7.3.6.1、灯具位置不符合要求。

7.3.6.2、未使用镀锌螺丝,导线穿过金属也孔无保护,灯头相线反接。 7.3.6.3、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时,金属外壳未做接地(接零)。 7.3.7、开关安装不符合要求:

7.3.7.1、开关不控制相线,搬把开关上下与开启方向不一。 7.3.7.2、安装位置不当,在门后或距门边较远,影响使用。 7.3.7.3、安装位置与水源,煤气未达到规定要求。 7.3.7.4、标高不宜细,超允许偏差。 7.3.7.5、潮湿场所未使用防溅型开关。 7.3.8、插座安装通病:

7.3.8.1、插座低于1.8m时未采用安全型插座。 7.3.8.2、相、零、地线颠倒,压接位置不符合规定。

7.3.8.3、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用,插座标高不一致,超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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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4、距水源较近插座未用防水防溅插座。 7.3.9、防雷与接地通病:

7.3.9.1、接地体、接地线焊接倍数不够,焊接质量不好,未做防腐,材质不符合要求。

7.3.9.2、防雷设施安装不符合要求:

(1)、避雷连接时焊接质量不好,焊接倍数不够,只单面焊,防锈防腐不当。

(2)、避雷线弯曲半径不符合规定,直线段不顺直,引下埋线不做断接卡子,或位置不当,保护方法不当。

(3)、与屋面突出金属构筑物未连接,或金属结构本身非焊接,未但引避雷线或跨捍连接头处理。

(4)、利用结构主筋做引下线时,使用单筋或非对双根角筋,且中途位置变换,焊接质量不好,或不焊,结构上露出引上线不符合规定。

(5)、地面以上,人触及部位避雷线防护不当。 7.3.9.3、接地(接零)安装不符合要求: (1)、接地(接零)螺栓未加弹簧垫圈。 (2)、工作零线与接地零线混接。

(3)、由于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电气装置,其非常带电的金属部分未做接地保护。

(4)、金属灯具2.4m以下时未接地。

(5)、地(零)、线采用串联连接(特别是电气装置不单独接地时)。 (6)、中性点不直接接地,供电系统,工作零线兼做保护零线时,其零线小于规定值。

7.4、电气工程质量监控的主要要点: 7.4.1、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7.4.1.1、首先熟悉图纸,参加图纸会审,把施工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尽量消灭图纸阶段,把不能施工或难以施工的问题提出,配合设计部门进行图纸的修改,以便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7.4.1.2、认真审查分包提交的技术措施,有无完整的质保体系,施工工序、方法是否切实可行,重要岗位的技术工人有无合格的上岗证。对重要的分项工程、重要的施工工序以及施工关键的技术部分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

7.4.1.3、设备、器具和材料质量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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