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545-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强制性条文
1. 第5.0.4条:
5.0.4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且离地2m高且频率为0.5MHz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应符合表5.0.4的规定。
表5.0.4 无线电干扰限值
标称电压(kV) 限值dB(μv/m) 110 46 220~330 53 500 55 750 58
2. 第5.0.5条:
5.0.5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应符合表5.0.5的规定。
表5.0.5 可听噪声限值
标称电压(kV) 限值dB(A) 110~750 55
3. 第5.0.7条:
5.0.7 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25。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4. 第6.0.3条:
6.0.3 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2.5。 2 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1.5。
5. 第7.0.2条:
7.0.2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7.0.2的规定。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7.0.2的基础上增加,对110~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对500kV输电线路应增加2片,对750kV输电线路不需增加片数。
表7.0.2 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悬垂绝缘子串的最少绝缘子片数
标称电压(kV) 单片绝缘子的高度(mm) 110 146 220 146 330 146 500 155 750 170 1
绝缘子片数(片) 7 13 17 25 32
6. 第7.0.9条:
7.0.9 在海拔不超过1000m的地区,在相应风偏条件下,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间隙,应符合表7.0.9-1和表7.0.9-2的规定。
表7.0.9-1 110~50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
标称电压(kV) 工频电压 操作过电压 雷电过电压 110 0.25 0.70 1.00 220 0.55 1.45 1.90 330 0.90 1.95 2.30 1.20 2.50 3.30 500 1.30 2.70 3.30 表7.0.9-2 75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
标称电压(kV) 海拔高度(m) 工频电压 操作过电压 中相V串 雷电过电压 0.80配合) 注:1 按雷电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的相应气象条件,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取值。
2 按运行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风速采用基本风速修正至相应导线平均高度处的值及相应气温。 3 当因高海拔而需增加绝缘子数量时,雷电过电压最小间隙也应相应增大。
4 500kV空气间隙栏,左侧数据适合于海拔高度不超过500m地区;右侧是用于超过500m但不超过1000m的地区。
4.60 4.80 4.20(或按绝缘子串放电电压的I串 边相I串 500 1.80 3.80 750 1000 1.90 4.00
7. 第7.0.10条:
7.0.10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带电作业时,带电部分对杆塔与接地部分的校验间隙应符合表7.0.10的规定。
表7.0.10 带电部分对杆塔与接地部分的校验间隙
标称电压(kV) 校验间隙(m) 110 1.00 220 1.80 330 2.20 500 3.20 (边相I型串/中相V型串) 注:*为750kV单回路带电作业间隙值。 注:1 对操作人员需要停留工作的部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