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

海门市瑞祥小学突发性传染病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危害,规范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贯彻传染病防治“四早”方针(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加强宣传,普及突发性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相互协调,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性传染病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界定

1、感染性、季节性或暴发性疾病,特别是非典型性肺炎、禽流感、病毒性肝炎、麻疹、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感染性腹泻等公共卫生事件。

2、在一定时间段传染病发病5人以上的事件。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性传染病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全校突发性传染病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 张严 副组长: 杜健华 成 员:胡耀 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

1、在教育局和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负责全校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紧急处置工作,制订全校突发性传染病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紧急应对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工作责任制度,落实责任人;

3、明确并落实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信息报告人;

4、具体实施对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

5、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四、防治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特点,通过晨会、黑板报、宣传橱窗以及学校网站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性传染病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性传染病的能力。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讲座、健康课,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4、落实晨检制度和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身体状况。一旦发现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早期表现,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早汇报。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主义卫生运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学校食堂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并注意个人卫生,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7、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制度。 8、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增强体质。

9、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汇报学校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检查、治疗等工作。

五、报告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突发性传染病事故报告制。落实晨检制度,各班主任、各村校在晨检中发现同一时间段有多人出现相同的不适症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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