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
事项名称 大项名称 事项编码 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核准 NH11B086-03 颁发的证件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颁发的证件有效期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无有效期 初审 1.《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文);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人职发〔1994〕14号); 3.《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人发〔1995〕1号); 4.《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 5.《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佛人社〔2017〕127号)。 1.学历、资历条件: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的人员,达到正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正高级资格。 2.符合各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申报人应在申报档案袋两边注明自己的姓名、单位、申报专业。(每个申报者只能用一个档案袋)。2.不属我市受理评审范围的专业材料要求,请以省相关部门的评审通知为准。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由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该单位属市直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由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该单位属区属单位。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上送市相关受理部门。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其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申报年度8月31日。 审批依据 审批条件 材料前描述 申请资料 1、《送 评 材 料 目 录 单》1份(粘贴于送评档案袋上。按要求填写申报专业;按顺序填写申报材料目录。)(必选) 2、《广东省职称评审表》1份(必选); (该表格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打印要规范,如表内填写内容有涂改,任意改变表格结构的不予以受理);( 如申报单位总公司在广东省内佛山市外,分公司在佛山市内且没有法人资格的,申请职称评审时需要总公司开具委托函一份,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第13页“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审核意见”栏加盖总公司的公章。如申报单位总公司在广东省外或分公司有法人资格的可直接申报); 3、《()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原件1份,复印件25份(采用竖表,要求A3纸单面打印。);(必选) 4、《证书、证明材料》;(分别提供并张贴以下材料)(必选)(材料的复印件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对原件后,签署核对人姓名、写上“与原件一致”的核对意见和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1)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必选) (2)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可选)(中级晋升高级的须提供中级职称证书材料)(非公有制单位的申报者,可免提供聘书) (3)提供近三年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彩色打印件一份;(必选) (4)提供近半年在南海申报单位参加社保证明原件一份;(必选)(总公司、分公司参保情况可视为一致,如申报单位与参保单位为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的,须出具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证明并加盖总公司的公章;人事档案主管部门为南海人才服务办的,可提供异地社保证明) (5)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签订的诚信承诺书原件各一份。(必选) (6)申报者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无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必选)。 (7)全国职称外语成绩单原件和计算机培训合格证书原件一份;(可选)(全国职称申报对此不作统一要求,有则提供) 5、《业绩、成果材料(获奖材料)》1份。(材料的复印件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对原件后,签署核对人姓名、写上“与原件一致”的核对意见和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对照所申报的资格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等证书、证明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设计人员附图纸图签复印件;非个人的获奖项目,应注明个人的排列名次),合订成册,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和个人签章后提交。提交的材料应与《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必须在申报材料中如实注明本人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申报人获得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项目等的奖励、表彰,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授予部门和等级。(必选) 6、《贴职称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 》;(贴上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一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必选) 7、《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必选) 8、提交近3年度或聘任期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 一份;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印盖章。(必选) 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5份。用A4纸双面打印,着重总结任现职以来的思想品德、知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等情况,字数不超过3000字;(必选) 10、提供2本发表了论文(著作)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原件一份。(提交的论文应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必须是论文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提交的著作(限1本)应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必须是著作的主要作者。论文需“瘦身”,“瘦身”后的论文原件只包括:刊物的封面、完整的目录、完整的本人论文内容(包括结尾语及参考文献)、封底。)(申报机电专业高级资格的,一是提交“瘦身”后的论文原件1份。二是提交论文复印件(以及论文鉴定表)一式5份。用A4纸将本人论文内容双面打印,与填写好的论文鉴定表一式各5份分别装订成册。(必选) 11、《( )级(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必选) 佛山市南海技师学院培训中心 桂城天佑北路12号二楼服务大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用人单位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申请建立帐号,申请建立账号前需由用人单位填写一份《人事管理单位账户信息一览表》(附件2),连同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发到南海区人社局专业技能科邮箱,南海区人社局将于2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建号并通过邮箱回复。邮箱地址:rsj_zyjnk@nanhai.gov.cn,电话:86320854。(如单位已存在账号则无需重复申请)。 2.单位建立账号后,申报人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受理机构 受理地点 审批决定机关 审批程序 “评审申请”业务中相关内容(该系统有详细操作指引可提供下载)。 3.申报人将纸质申报材料交单位审查后由单位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由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加具意见,再由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佛山市南海技师学院培训中心受理。 5.经受理点(佛山市南海技师学院培训中心)初审纸质申报材料合格后,申报者进行网上申报且通过所在单位审核,再由区人社局审核并提交各评委会。 6.各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职称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查询,纸质申报材料由受理机构退回给申报人。 审批时限(说明) 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审批收费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有 粤价函〔2006〕629号 580元/人,论文鉴定费200元/人。 审批表格 《广东省职称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