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至成都铁路客运专线汉
中境内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工程监理 【发文字号】汉政办发[2012]92号 【发布部门】汉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2.31 【实施日期】2012.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至成都铁路客运专线汉中境内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
偿办法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2〕92号)
汉台区、南郑县、城固县、洋县、勉县、宁强县、佛坪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西安至成都铁路客运专线汉中境内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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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至成都铁路客运专线汉中境内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开工建设西安至成都铁路客运专线,对于促进关中、成渝两大经济区的融合,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汉中境内全长208公里,涉及汉台区、南郑县、城固县、洋县、勉县、宁强县、佛坪县等六县一区,建设工期4年。该项目的建设对于破解汉中交通瓶颈制约,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西安至成都铁路客运专线西安至江油段(陕西境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一、组织实施
西安至成都铁路客运专线西安至江油段汉中境内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代表市政府统一组织,各相关县区政府全力协调配合,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工程建设征地数量、质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资料为依据;建(构)筑物拆迁数量、质量以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清点丈量的数量、质量为依据;费用按照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用地和拆迁数量、质量据实结算。征地拆迁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拨付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征迁进度及时拨付沿线县区国土资源局,沿线各县区国土资源局直接将征地拆迁费用兑付被征迁单位、村组和个人。征迁补偿具体标准为:
(一)永久用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1.水田、水浇地、菜地(指政府批准的专业菜地)33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 2 / 3
15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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