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09安装定额各册定额说明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总说明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输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设备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程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现场堆放损耗。 2.凡消耗量定额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已计入其他材料费内。 4.主要材料损耗率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损耗率 序号 材料名称 损耗率 % % 1 室外钢管(丝接、焊接) 1.5 6 室内燃气用钢管(丝接) 1.0 2 室内钢管(丝接) 2.0 7 室外排水铸铁管 1.0 3 室内钢管(焊接) 2.0 8 室内排水铸铁管 1.0 4 室内塑料管 2.0 9 普通水嘴 1.0 5 铸铁散热器 1.0 10 丝扣阀门 1.0 九、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本消耗量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调整。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一、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八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另行处理。

十二、本消耗量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另有说明的工序外,均包括:施工准备、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场内搬运、检查、安装、清理、配合质量检验;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及操作完毕后的场地清理等。

十三、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联合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十四、本册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33-89 十五、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2.管道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十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应按下列系数计取:

(1)给排水、燃气工程按人工费的6%计取。其中人工工资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 (2)采暖工程按人工费的8%计取。其中人工工资占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分别计取

层数 │9层以下 │12层以下 │15层以下│18层以下 │21层以下│24层以下│27层以下│30层以下│33层以下┃ │(30m) │(40m) │(50m) │(60m) │(70m) │(80m) │(90m) │(100m)│(110m)

按人工费的% │ 20 │ 22 │ 31 │ 38 │ 45 │ 76 │ 81 │ 84 │ 90 其中人工工次占% │ 12 │ 15 │ 16 │ 18 │ 20 │ 22 │ 23 │ 25 │ 27

其中机械费占% │ 88 │ 85 │ 84 │ 82 │ 80 │ 78 │ 77 │ 75 │ 73 层数 │36层以下│39层以下│42层以下 │45层以下 │48层以下 │51层以下 │54层以下 │57层以下 │60层以下┃

│(120m)│(130m) │(140m) │(150m) │(160m) │(170m) │(180m) │(190m) │(200m) 按人工费的% │ 96 │ 124 │ 127 │ 131 │ 136 │ 150 │ 156 │ 171 │ 176 按人工工资占% │ 29 │ 31 │ 33 │ 35 │ 37 │ 39 │ 42 │ 45 │ 48 其中机械费占% │ 71 │ 69 │ 67 │ 65 │ 63 │ 61 │ 58 │ 55 │ 52 3.超高增加费:定额中工作物操作高度均以3.6m为界限。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指由3.6m 至高度)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 标高±(m) │ 3.6~8 │ 3.6~12 │ 3.6~16 │ 3.6~20 │ 3.6~20以上 ┃ 超高系数 │ 1.10 │ 1.15 │ 1.20 │ 1.25 │ 1.30

4.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13%计取。其中人工工资占25%,材料费占25%,机械费占50%。 5.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0。 6.主体结构凡属框架、框剪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7.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8.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9.拆除费用(现场变更等因素需要拆除的项目):按相应定额人工费、机械费的50%,材料费的8%计取。 十七、本册消耗量定额所用部分名词含义如下:

1.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在安装现场范围内较合理的堆放地点。 2.安装地点:是指设备基础及基础周围附近。

3.施工现场:是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范围内,一般也是指建设项目四周围墙以内的范围。

4.安装现场:是指距所安装设备基础100m范围内。

5.现场仓库: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内临时搭设的存放施工材料和工具的仓库。

6.设备出库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施工现场以内或者施工现场以外的建设单位仓库,运到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搬运工作。 7.设备厂内搬运:是指将需要高等从建设项目四周围墙以内某一地点,搬运到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8.设备场内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搬运到设备安装位置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十八、本定额中注有“xxx以内”或“xxx以下”者,均包括“xxx ”本身;“xxx以外”或“xxx以上”者,同不包括“xxx”本身。 十九、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管道安装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安装。 二、界线划分:

(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入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

(1)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采暖流热源管道:

(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3)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章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三、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2.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

3.室内管道(承插铸铁给水管除外)包括管卡及支架制作安装。

4.钢管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除外),无论是现场煨制或成品弯管均不得换言之算。 5.室内铸 铁排水管、雨水管及塑料排水管均包括管卡及托支架、臭气帽制作与安装雨水漏斗安装。 四、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井室外等,应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法兰、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室内外给水、雨水铸铁管包括接头零件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及雨水漏斗价格应另行计算。 4.室外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5.穿墙及过楼板套管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6.室内暗装管道的凿槽、刨沟、近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五、安装的设计规格与消耗量定额规格不符时,使用接近规格的项目,中间者按大者 计算。超过本项目最大规格时,可作补充项目。

六、室内钢管、铜管、塑料管、铝塑复合管、钢塑料复合管等项目中对管件的数量是综合考虑的,无论实际施工中使用的管件数量大于或小于消耗量定额用量,均不得调整。

七、室内、外塑料给水管粘接、热熔、电熔及铝塑复合管安装,适用于冷、热水管道安装,均已包括直管及管件含量的安装工作内容,如果管道材质与设计要求材质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八、室内铜墙铁壁管螺纹连接项目内均已包括直管及管件含水量量的安装工作内容;室内铜墙铁壁管焊接、胀口焊接项目内均已包括直管及管件所需的人工,但管件价格应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铜管煨弯可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九、室内给水铸 铁管胶圈子接口包括直管及管件安装所需的人工,但管件价格应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十、室内隔音多孔塑料排水管,塑料雨水、凝结水管安装,适用于设计要求的给排水管道系统中的排水、雨水、凝结水管道安装,项目内均已包括直管及管件含水量量的安装工作内容。如果设计要求管道材质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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