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单位学员)

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

(单位学员)

甲方:送培医院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培训专科:

学历: 身份证号: 所在单位: 送培时间:

丙方:培训医院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1

依据国家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要求和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部署,经考核合格,丙方: 招收乙方: 为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期自 年 月至 年 月共计 个月。为保证培训质量,明确甲、乙、丙三方在培训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在三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到丙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乙方在培训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乙方召回或干扰培训活动;如有特殊事宜,需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基础上,经主管单位批准同意,乙方需与培训单位签订延缓、终止培训协议后,乙方方可离开培训单位。

2、甲方有义务协助丙方对乙方进行管理。

3、甲方有义务协助丙方安排乙方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以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对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执业注册地点变更手续。

4、培训期间,乙方人事关系、人事档案仍由甲方管理

5、培训期间,甲方应按月为乙方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不得以派出培训等为借口,停止发放乙方工资、停止缴纳相关保险费用,或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6、培训结束后,甲方需接收乙方回到本单位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愿到丙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保证如实向丙方提供个人信息与相关资料。

2、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完成培训和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脱离培训,或未经批准自行脱离培训的,视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

3、培训第一年度末乙方须参加并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否则,丙方可视情况延长培训时间,并保留停发培训

2

补助的权利。培训两年内乙方须参加并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否则,丙方有权终止培训。

4、乙方在培训期间,乙方享有按月领取甲方基本工资,并由甲方缴纳相关保险费用的权力,同时享有领取丙方按月发放培训补助的权利。

5、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正常工作和培训任务,或严重违反丙方规章制度,或因健康问题不适于继续培训者,乙方按要求经报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同意后可终止培训,解除本协议。

6、培训期间,因乙方原因引起医疗纠纷、差错或造成医疗事故,给丙方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乙方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在培训期间,乙方人事关系、人事档案仍由甲方管理。 8、乙方在培训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注册,需在培训阶段将执业注册地点变更为丙方。

9、培训结束时,乙方经考核合格,可获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放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变更执业注册地点至工作单位。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如实向乙方介绍本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与安排、学员待遇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2、丙方加强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律法规常识培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要求,对乙方进行培训和考核。

3、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将乙方纳入本院临床住院医师进行统一管理。4、培训期间,丙方按月为乙方发放基本培训补助。

5、丙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住宿、餐饮等必要的生活条件,确有困难的可向乙方收取成本费用。

6、丙方有权对违纪和不服从管理的乙方提出整改要求,并可视情况经报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同意后终止培训,并保留索回培训补助的

3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