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历次国务院常务会议

2016历次国务院常务会议

9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深化政府自身改革更大程度利企便民;决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关键之举,有利于提高政府效率和透明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企业四处找”为“部门协同办”。一要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和网络化,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凡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能通过网络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对与企业注册登记、生产经营、资质认定、商标专利等,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保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办理、反馈,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二要优化再造服务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政务信息和服务平台,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基层服务网点要利用共享的网上服务资源,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保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便民服务。三要打通数据壁垒,促进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国务院各部门要尽快向各省(区、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放实时数据接口,力争到2017年底前,各省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面向公众、开放共享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国、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四要加强系统和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加大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保护力度。五要加快清理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各种规定,建立健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标准规范,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依托信息技术和制度创新,提高政府感知群众期盼、回应社会关切、服务公众需求的能力。

会议认为,按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钢结构、混凝土等装配式建筑,具有发展节能环保新产业、提高建筑安全水平、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等一举多得之效。会议决定,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和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重点,加快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为此,一要适应市场需求,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推进集成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支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完善品种和规格,引导企业研发适用技术、设备和机具,提高装配式建材应用比例,促进建造方式现代化。二要健全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制度,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及采购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三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将发展装配式建筑列入城市规划建设考核指标,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规划审批、基础设施配套、财政税收等支持政策,在供地方案中明确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比例要求。用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装配式建筑服务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依靠改革开放推动发展升级和民生改善。

会议指出,适当扩大内需,可以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关键要通过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既带动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又增加有效供给,对稳增长、增后劲、促就业、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要抓住当前原材料等大宗商品价格较低等有利时机,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聚焦脱贫攻坚、灾后重建和中小水利治理加固、重大软硬基础设施建设、新产业新动能培育等重点领域,注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优化政策“配方”打好组合拳。一要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工程项目,围绕着力补短板、缩小城乡区域差距等,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出重大建设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形成项目储备机制和滚动实施的良性循环,同时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二要进一步推进改革,更好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抓紧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除跨地区、跨流域、跨境项目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能放给市场和地方的一律下放。进一步放开基础设施领域投资限制,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对民办与公办机构在市场准入、职称评聘、社保定点等方面同等对待。出台依法保护产权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各种所有制财产的法律保护,增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动力。三要创新融资方式,统筹盘活沉淀资金。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按照市场化运作和可持续的要求,以易地扶贫搬迁等为重点科学合理使用专项建设基金,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水利薄弱环节、城市防涝设施建设等投入。注重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再向社会集中推介一批有现金流、有稳定回报预期的项目。推动中央企业增加农村电网、电信基础设施等短板领域投资。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健全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评审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在中长期贷款投放、市场利率等方面一视同仁。支持企业通过债券、股权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四要制定进一步扩大开放利用外资的措施,加快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试点新经验,出台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促进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的政策。五要建立补短板项目推进奖惩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重大任务实施时间表,加强督查考核,对成效显著的地区在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创新试点等方面给予倾斜,调动积极性;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要予以督促问责。以真抓实干推动补短板取得更大成效。

9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释放社会投资潜力助力实体经济;部署建设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坚持市场主导,发展各类创业投资,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会议确定,一是丰富创投主体和模式,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创业

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培育合格个人投资者,壮大面向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的天使投资。按照内外资一视同仁原则,放宽准入、简化管理,鼓励外资扩大创投规模。有序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创投引导基金。二是发挥主板、创业板和地方性股权交易场所功能,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机制,规范发展专业化并购基金,支持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等开展直接融资业务,畅通创投的上市、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退出渠道。三是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或参股创投企业和母基金,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对专注长期投资的创投企业在税收优惠、债券发行、政府项目对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五是优化市场环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出台限制创投企业准入和发展的政策。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行业自律和信用约束,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托管制度,规范创投企业募资行为,坚持适度、差异和统一功能监管,打击违法违规募集资金,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会议认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部署,推进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进一步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更大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有利于提升国家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迈向中高端。一要充分发挥北京科教资源丰富的优势,聚焦突破重大前沿基础研究难题,打造原始创新高地。二要以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为重点,加快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研发创新体系。三要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引智引技引资并举,汇聚全球创新资源,以创新提升区域发展层级。四要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措施,突破外籍人才永久居留和创新人才聘用、流动、评价激励等体制瓶颈,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建设科技强国提供制度保障。

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草案完善了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制度,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靠法律手段加大对利用“伪基站”等开展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戒力度,同时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切实维护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

8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增加“中国制造”有效供给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会议指出,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倒逼装备制造业升级,是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动“中国制造”迈向中高端、夯实工业发展根基的关键所在,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可以依托我国市场巨大的优势,发挥扩大有效需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多重效应。会议确定,要紧密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装饰装修、服装服饰、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文教体育休闲用品等一般消费品领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主体作用,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一是紧扣消费品质量安全要素,加快制定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提高消费品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推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重点研制一批消费品制造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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