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述法医学研究的领域(6个分支学科)及其研究对象,法医学的工作内容(5项)。【P1、P7】 研究领域 研究对象 备注 研究目的:①确定死亡时间 ②判断死亡方式 ③推断死亡时间 ④推定致伤物 ⑤个人识别 ⑥医疗事故鉴定 解决个人识别和亲权鉴定问题。 毛发用发根 骨髓用具有红骨髓的骨髓 包括:①损伤的鉴定(鉴定人要亲 自检查患者) ②劳动能力鉴定 解决:①是否正常 ②患什么类型精神病 ③作案时是否处于疾病状态 ④被检者对其违法或违反道德准则的行为有无理解和控制能力 法医病理学 尸体 法医物证学 源于人体的生物性检材 临床法医学 法医毒理学 法医毒物分析 活体 人体(活/尸体) 人体生物性检材及相关的物品 司法精神病学 活体 法医学的工作内容:①现场勘验——现场:发生犯罪或事故、发现尸体或遗留犯罪痕迹的地点。第一现
场、第二现场②活体检查③尸体解剖——1个月内向委托单位发出诊断报告。如发现其死因属于烈性传染病 者,确诊后12h内报告当地卫生主管部门。④物证检验——物证: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痕迹。主要是人体成分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物品上留下的痕迹。⑤书证检验 2、何为脑死亡及其诊断标准有哪些?【P12】
脑死亡(brain death):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全脑功能不可逆的永久性丧失。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
诊断标准:①深度昏迷——对外界刺激完全无反应,即使最疼痛的刺激也无反应②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暂停试验阳性③脑干反射全部消失——包括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吞咽反射、眼前庭反射、咽反射等,瞳孔散大。④脑电图检查呈一直线——即等电位脑电图,对任何刺激无反应。 3、何为假死及对怀疑假死者应做哪些检查?【P15】
假死(apparent death):指人体的循环、呼吸和脑的功能活动高度抑制,生命活动极微弱,用一般临床检查方法检查不出生命体征,外表看来好像人已死亡,而实际上还活着的一种状态。
①线扎指头:用线扎指头数分钟,如指头变青紫、肿胀,说明动脉血流存在,即处于存活状态。 A、将棉花纤维或毛发放在口或鼻前面,观察有无被吹动
②微弱呼吸检查 B、将镜面冷却后置于口或鼻孔前,如镜面变得模糊不清,表明仍有微弱呼吸 C、以听诊器听喉头部有无呼吸音 检查 ③ECG检查:假死者可见到心脏的生物电反应
④X线透视:胸透,假死者可见到心脏搏动
A、压迫眼球使瞳孔变形,当解除压迫后瞳孔立即恢复圆形者为假死
⑤眼部检查 B、用检眼镜检查视网膜血流情况,见有血流说明仍有循环存在,并未死亡 C、用1%荧光素钠点眼,结膜和巩膜立即黄染,如假死,2~5min后褪色 4、早期和晚期尸体现象各有哪些?【P17~23】
早期尸体现象:①肌肉松弛②皮革样化③角膜混浊④尸冷⑤尸斑⑥尸僵⑦尸体痉挛⑧自溶和自家消化
晚期尸体现象:1.毁坏型:①尸体腐败②霉尸③白骨化.2.保存型:①干尸②尸蜡③泥炭鞣尸④尸软 5、尸斑的分期、影响因素及法医学意义有哪些?【P18】
尸斑(livor mortis):尸体血液因重力而坠积于低下部位未受压迫的皮肤血管内,并在该处皮肤呈现出有色瘢痕(多为暗紫红色)。
区别:内脏器官血液坠积:死后内部器官血液因自身重力坠积于器官低下部位的血管内,称为~ 沉降期尸斑——<12h,指压褪色
尸斑分期(3期) 扩散期尸斑——12~24h,指压部分褪色 侵润期尸斑——>24h,指压不褪色 尸斑的影响因素: 尸体内在因素 ①包括种族、死因、死亡时间和临死时姿势等。主要与死因关系密切相关 ②急性大失血、贫血、MODS或恶病质等死亡者,尸斑出现晚、程度轻,多呈淡红色或浅淡红色; ③猝死、急性中毒死亡和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尸体,因尸血不凝、易于沉积,故尸斑出现时间早、程度重,一般为暗红色或暗紫红色。 外界环境因素 ①体表有物体压迫时,因接触处皮肤cap.内的血液被挤压到别处,无血液坠积,受压部位常成苍白色而不出现尸斑; ②水中尸体由于水压作用或尸体在水中的翻动,不易形成尸斑。 尸斑法医学意义: ①最早出现的死亡征象之一②根据尸斑的发展规律可大致推测死亡时间③根据尸斑的颜色和程度作为分析死因的参考④根据尸斑的位置和分布情况可推测死亡时的体位及死后尸体位置有无变动⑤尸斑能提示停尸环境对尸体的影响,如停尸物体接触面的表面形状等⑥尸斑易于皮下出血混淆,故应鉴别。
是外伤所致,常伴有表皮剥脱、局部肿胀,指压后不褪色,境界不清,可发生于身体任何部位,尤其是突出部位更为常见,即使在尸体受硬面压平处也同样可见出血。 6、尸僵的表现、影响因素及法医学意义有哪些?【P20】
尸僵:人死后各肌群发生僵硬将关节固定而使尸体呈强直状态,称~。肌肉松弛消失后出现。小肌群出现早,大肌群出现时间较迟。约在时候4~6h内,如人为地将已形成的尸僵破坏,很快可以重新发生,成为再尸僵。在时候6~8h以后破坏尸僵,则不易形成新的尸僵。尸僵缓解和消失的顺序常与发生的顺序相同。
尸僵发生顺序: ①上行型——尸僵从下肢开始,逐渐向上发展至头面部②下行型——尸僵自下颌和颈部关节周围的小肌群开始,逐渐向下扩展到全身
法医学意义:①死亡的确症 ②根据尸僵出现的时间。顺序、范围和强度可以帮助推测死亡时间和原因③根据尸僵固定下来的尸体姿势,有助于分析死亡时的状态和尸体有无被移动,有助于判断自杀或他杀 尸僵的影响因素: 个体因素(年龄、体型、死因) 环境因素 ①身体健康、肌肉发达者——出现迟,程度较强 ①气温高——出现早,缓解快 ②婴幼儿、老人、体弱者——发生快,程度弱 ②气温低——出现迟,持续久 ③外伤和疾病引起急性死亡的成年人——发生迟,程度强 ③湿度大——发生缓慢 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死者——早而弱 ⑤窒息、失血和砷、汞等中毒的死者——迟 ⑥CO中毒致死者——晚而持久 注:ATP越多,出现的时间越晚 7、尸体腐败的表现、影响因素及法医学意义有哪些?【P21】 表现:1尸臭2腐败气体、气泡、水泡3尸绿4死后循环5腐败静脉网6腐败巨人观7泡沫器官8死后呕吐、口鼻血性液体流出9肛门、子宫、阴道脱垂和死后分娩 影响因素:
凡有利于腐败细菌滋长的因素均能加速尸体的腐败,反之则抑制腐败的发生和发展。 尸体因素(个体差异+死因) ①肥胖尸体较瘦弱尸体腐败快 ②幼儿尸体腐败叫成人快(前者含水多) ③老年人尸体腐败最慢 ④新生儿腐败较慢(细菌少) ⑤妊娠期或分娩后的子宫腐败发生早而快 ⑥机械性窒息、猝死等急速死亡的尸体,腐败快 ⑦大失血或脱水尸体腐败较慢 ⑧产褥热、败血症或脓毒血症死亡者,腐败快(细菌多) 外界环境 ①腐败细菌生长繁殖的适宜温度是20~35℃,尸体腐败快 ②温度过高或过低均可抑制尸体腐败的发生发展 ③处于干燥环境时,可因水分迅速蒸发形成干尸,则腐败停止 法医学意义:
①根据尸体腐败的发生、发展程度和规律,可推测死后经过的大致时间 ②正确认识各种腐败现象,避免误诊为生前疾病或损伤
③腐败可使沉入水中的尸体浮起,有利于发现尸体和揭露犯罪
8、何为创?简述创的组成,列表说明钝器创和锐器创的鉴别要点。【P31】
创(wound):指由较大的暴力致皮肤全层和皮下组织如肌肉、血管、神经断裂或内脏器官被膜破裂等。 创的组成(6个部分):创口、创缘、创角、创壁、创底、创腔(创道)。 除圆形创口外,一般一个创口至少有两个创角和两个创壁。
钝器创和锐器创的鉴别要点 形态 创缘 组织间桥 创角 创腔 不规则 常合并表皮剥脱、皮下出血 常见 多个、不规则 浅 钝器创 规则 常无合并 少见 2个 深 锐器创 组织间桥:创壁之间未完全断裂的血管、神经和结缔组织,称~ 9、何为试切创及抵抗伤,有何法医学意义?【P36】
试切创:自杀刎颈者,在颈部主创口上缘或下缘出现孤立的、与主切口平行而无连续的浅表、短小的切口,多认为是自杀时的试切创。法医学意义:排除他杀。
抵抗伤:他杀时由于被害人的抵抗或防卫,可在手上或上肢前臂外侧形成抵抗伤。法医学意义:鉴定他杀。 10、简述生前伤和死后伤的鉴别要点。【P48】
生前伤:是活体受暴力作用所造成的损伤。当暴力作用于活体时,损伤局部级全身皆可出现一定的组织反应,此反应称生命反应或活体反应。
死后伤:人死后收到暴力作用所造成的损伤,死后伤无活体反应。 鉴别要点: 生前伤、死后伤
创口形态:创口明显,棱状/创口不明显 组织收缩:明显/不明显
皮下出血:量多,可形成血肿/量少或无 凝血现象:有,不易洗去/无,易洗去 炎症反应:可有/无 修复现象:可有/无
皮肤擦伤:表面有痂皮形成/无痂皮形成
创壁反应:皮肤卷缩,皮脂外露血管神经缩向组织深处/血管神经断面在同一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