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论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四届学术

讨论会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高法[2012]79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2.03.28 【实施日期】2012.03.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皖高法[2012]79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拟定于2012年第四季度举行。为此,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征集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论文的通知》(法学(研)[2012]1号),对论文的征集工作作了部署。

建设公平正义社会,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要求,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 1 / 2

体现,也是现阶段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以建设公平正义社会为目标,推动我国司法体

制改革,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最终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刑事司法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实现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也是近年来社会各界期待较高的法律领域。为此,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决定以“建设公平正义社会与刑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作为本届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选题参考范围见附一)。为了做好我省法院系统论文的征集、评选和推荐工作,根据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本届学术讨论会论文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省高院成立论文评审推荐委员会,由院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人组成。论文评审推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法官培训学院。各中级人民法院均应成立相应组织,由一名院领导任负责人,确定具体承办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论文推荐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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