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学系列课程之二——吉礼

礼学系列课程之二——吉礼的基本知识(1)

礼学系列课程之二——吉礼的基本知识(1) 作者:殘石散人(李冠云) 整理者:姚近复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九月年八日己丑 耶稣2015年11月9日

今天,我们开始学习“五礼”中的“吉礼”。

《礼记?祭统》上说:“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凡礼,皆因于祭。祭祀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更是传统礼典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左传?成公十三年》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这个“祀”指的就是祭祀,“戎”,是说军事。所以说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古籍记载,尧曾命舜修五礼,舜命伯夷典三礼,周官大宗伯掌“天神地祇人鬼之礼”。祭礼,是以祭祀天神、地祗、人鬼三元系列之神为内容的祭祀之礼。古人祭祀为求得吉祥,故而称作吉礼。

吉礼,不但是祭祀之礼,更是五礼之冠和五礼的核心,这也可见人们对吉礼之重视。《周礼》上说“以吉礼祀邦国之鬼神祇”。最主要的吉礼我们根据课时的顺序大体分为如下几类:

1、祀天之礼:圜丘祀天、祀日月星辰司中司命、封禅(封为祭天,禅乃祭地,暂时划归此处)、雩祭等;

2、祭地之礼:方丘祭地、社稷之祀、四望山川、祀四方百物等;

3、宗庙之祭:古天子宗庙祭祀、后世出现的士庶祠庙祭祀、以及父祖之祭、先师之祭;

4、其他之祭。

——(当然,这个划分法仅仅是为了叙说简单而已,因为这一不是全部,二更不合乎礼制,这个要注意下)我们争取今天说完前两类。

在讲祭天之前,我们先说一件和祭天有关的题外话: 【非时而祭、违礼乖典】

前几日,台湾有人搞了一次所谓的“祭天”,在其他兄弟群看到有讨论其“礼”者。这

种事有什么好讨论的呢?呵呵。单说一点,他们的时间和主体都是错的,——还有什么讨论的价值和意义?这种事能叫做“礼”吗?

在传统文化概念里,人从始死到下葬叫做“奠”;虞祭之后,才叫做“祭”。朱子《仪礼经传集解》说“自葬以前,皆谓之奠。其礼甚简,盖哀不能文??自虞以后,方谓之祭”。 所以,“定时而祭为祭,非时而祭称奠”。唐贾公彦曰: “非时而祭曰奠,以其不立尸”。虽然在整个丧礼中有祭、奠之别,但是在丧礼之“卒哭”之后——也就是“百日卒哭”——就已经属于“吉祭”了。所以,《礼记?檀弓下》说:“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这是说,非时而祭,并不是“祭”,而是“奠”。“奠”,则是凶礼才有的。

而祭呢?何谓“祭”? 如前所说,“凡礼,皆因于祭。”凡是祭祀,几乎都属于吉礼(当然,丧礼中的?虞祭?除外)。

和前几天台湾的那个所谓的“祭天”一样,国内现在的祭孔也称得上是乱象纷纷。《孝经?广要道章》一言以蔽之定义“礼”:“礼者,敬而已矣。”孝经的注疏也说“敬者,礼之本也。”礼的核心和本原第一就是一个“敬”字,无敬则不成礼。《礼记?曲礼》开篇第一句话就是“毋不敬”,孔颖达疏说“毋不敬者,人君行礼无有不敬,行五礼皆须敬也。”传统的“五礼”——吉、凶、军、宾、嘉,无一不是以敬畏、恭敬、谦卑为出发点。到了朱子则更认为“毋不敬”点明了礼的本原,统领《曲礼》全篇。

这种“非时而祭” 满天飞的乱象,不但失去了最基本的“敬、诚”,更是对神灵的严重亵渎。祭祀的要义在敬诚、在守礼,而不在于大肆喧嚣铺张的所谓“庆典”。因此《左传?定公十年》上说“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周书》说“皇天无亲,惟德是辅。”而在《论语》中孔子也说“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这都点明了祭祀的本意和必要基础。

——试问,当这种庄严神圣的仪式被其他外来的东西所利用、所玷污的时候,又叫做什么?

《礼记?祭统》云:“祭则观其敬而时也。”所谓“时”,即是指祭祀的次数既不能“数”,也不能“疏”,应该恰到好处。正如《礼记?祭义》所说:“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是故君子合诸天道,春禘秋尝。”而如何才能做到不烦、不忘呢?这就需要有一个合适的“度”。而这个“度”,圣人制礼作乐彰彰在兹、礼法礼志彰彰在兹,何劳好事者多此一举?

这难道是有人所谓的“因革”吗?什么才叫“因革”? 因者,因袭也;革者,变革也。“礼时为大,但必协诸义”。——礼,从来不是一成不变、因循守旧的,而是可以调整的。但,前提是你必须要“协诸义”!而这种胡来、这种闹剧,“因袭”了什么?遍查历代礼典礼志,可有如此?古人制定的祭祀日期,其内涵和原因又是什么?

在《后汉书?陈王列传》中,记录了东汉名臣陈蕃怒斥那个所谓的孝子赵宣可资一阅——“蕃大怒曰:‘圣人制礼,贤者俯就,不肖企及。且祭不欲数,以其易黩故也。’”

(这个故事很著名,是一个虚伪的“孝子”的故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一看。)

【东汉山东青州人。东汉的时候强调以孝治天下,奖励有孝行的人。山东青州就出了一个孝子赵宣。他在父母去世之后,守孝三年不够,还干脆就住在墓道里了,而且一住就是二十多年,他因此而名闻天下。

后来青州新上任了一个刺史陈蕃,慕名前来拜访,却发现他有5个不到20岁的儿女。陈蕃登时勃然大怒,说你在墓道里都干了些什么?于是立即剥夺了州郡给赵宣的各种荣誉称号,宣布其罪状,并把他囚禁起来,赵宣因此就成了天下的笑柄。(整理者插】)

那么历史上是否必须都要在固定的时间去祭祀呢?回答是“不一定”。

例如单纯作为对先师孔子的祭祀来说,就有两种情况就不是在固定的时间:

一是帝王的“遣官致祭”,也就是说当国家层面有重大事件发生、或帝王为了彰显尊崇先师而又无法亲自成行时,专门派员代表致祭;

另一种就是孔氏宗子的“告庙造访”。这是孔氏宗子因故远出归来后而到家庙造访、或有重大事件发生时告知祖先的一种家祭活动。这也是儒家“出必告,反必面”的一种具体形式。请注意这个告庙造访是只有孔氏宗子、也就是衍圣公才能具备此资格的。

——这两种不在固定(或规定)时间内的祭祀,其主体一为帝王,二是孔氏宗子。他人均无此资格,历史传承、由来已久。

无论是遣官致祭、还是孔氏宗子的告庙造访,今天打着祭祀旗号所谓“祭祀”的人,几人具备?

像前段时间台湾的所谓“祭天”、更有甚者,还有今年国内某地文庙在9.28那天竟然出现了一幕释奠礼和射礼同时举行的这些闹剧!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孔子当年为什么要感喟“礼崩乐坏”?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春秋二百余年“弒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失,皆失其本已。”夫子目睹此乱局,才痛心疾首曰:“鸟兽不可与同群”。

礼,有外在的形式和内在的内涵之别,这就是古人所说的“礼法和礼义”,也是太史公所说的“失其本已”的“本”。《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上说:“子大叔见赵简子,简子问揖让、周旋之礼焉。对曰:‘是仪也,非礼也。’”

礼法显露于外,容易做、容易学;礼义隐藏乎内,完全本乎内心,而不易为人察觉。《荀子》有《礼论》篇,论礼最为详备,有心者察焉。

“察其所失,皆失其本已”。失去这个最基本的内涵,这种所谓的“祭祀”,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又叫做什么呢?想必各位自己会作出判断。

——同时希望诸君不要步其后尘,对于文明要保持一颗最基本的敬畏之心。在下也借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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