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
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政工作任务完成和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部门预算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
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
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 项目按照其性质分为基本建设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和其
他类项目。
(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是指按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
用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的项目。
(二)行政事业类项目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由行政事业费开支的项目。主要包括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社
会保障和其他等项目。
大型修缮项目,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鉴定需要对其危险性房屋、建筑附属设施修缮和大型专业设
备修理等项目。
大型购置项目,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基本支出
以外的购置项目。
大型会议项目,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召开的专项会议等项目。 大型活动项目,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举办
的全市性或专项活动项目。
社会保障项目,是指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人员、医药费、取暖
费等补助项目。
(三)其他类项目,是指除上述两类项目之外的项目。
第五条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体现公共财政要求,重点满足政府
公共支出方面的需求。
(二)统筹预算内外财力,实行综合预算。市财政局对部门申请的项目将综合预算内、外资金,确定安排项目支出。 (三)统一平衡,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在对准备实施的预算项目进行充分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各项政策、市本级
财力状况,优先安排事业发展需要的项目。
(四)追踪问效原则。财政部门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追踪问效,对结果进行绩效考评。
第二章 项目库
第六条 项目库是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
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项目库由市财政局统一
规划,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 项目库分为市直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
市直部门项目库,由市直部门按照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特点,对所属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
财政项目库,由市财政局根据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需要,结合财力可能,对市直部门所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