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洪梅镇“9·2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东莞市洪梅镇“9·2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9月22日7时20分左右,位于洪梅镇梅沙村西一巷3号民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民宅在拆除过程中墙体倒塌致一人死亡。为查清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调查询问等方式,基本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人员基本情况

1、梁守干,包工头,男,汉族,外号“酒鬼”,1962年8月24日出生,身份证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梅沙东一区十八巷4号,身份证号码: ,东莞市洪梅飞杨建材店经营者,注册号:441900604313183, 1996年开始接洪梅镇住房解困工程,开始拆房建房工作,9月初以个人名义承包洪梅镇梅沙村西一巷3号民宅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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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初寒,务农,男,汉族,1972年12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梅沙村西一巷3号,是洪梅镇梅沙村西一巷3号民宅屋主。

3、周金成,散工,男,汉族,1986年4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湖南省桂阳县白水乡紫河村3组,梁守干将拆墙工作交由周金成完成,挖地以及清运废料由梁守干负责。 (二)工程基本情况

9月初,梁守干以个人名义承包洪梅镇梅沙村西一巷3号民宅拆除工程,总价9千元,包括整屋拆除,挖到地面以下30cm,清运所有建筑废料,梁守干与屋主梁初寒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梁守干以总价5800元的价格将拆墙工作交由周金成完成,拆出来的废铁由周金成自行处理,挖地以及清运废料由梁守干负责,梁守干与周金成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周金成叫来谭贵武(死者)、王方和、欧阳起耀等人进行拆墙作业。

事故地点位于洪梅镇梅沙村一巷3号地块,占地约93㎡,据梁初寒笔录描述,该地块是几十年前分的宅基地,没有土地证,民宅拆除工程于2017年9月20日上午开始动工。 (三)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1、人员伤亡情况

东莞市洪梅镇“9·2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谭贵武(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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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谭贵五,散工,男,汉族,1965年7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白水乡中白村14组108号。

2、直接经济损失

据估算,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32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善后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7年9月22日早上7时5分左右,谭贵武(死者)王方和、欧阳起耀三人进入事发工地进行作业,谭贵武在民宅进门左边的二楼楼顶用小锤子把外墙墙体的砖块从上往下一层一层敲下来,王方和在进门右边的二楼楼顶打风炮,欧阳起耀在王方和旁边房间用大锤子敲二楼墙面的水泥。约7:20,王方和、欧阳起耀听到谭贵武所在的墙倒塌的声音后跑下去看,发现谭贵武上半身已经被砖头掩埋。现场作业人员立即通知周金成,周金成通知梁守干赶到现场,现场作业人员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约7:30洪梅医院救护车到场,经医生现场抢救,证实伤者谭贵武已经死亡。 (二)应急救援情况

现场作业人员立即通知周金成,周金成通知梁守干赶到现场,现场作业人员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约7:30洪梅医院救护车到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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