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道德形而上学原理》1_41040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读后感

这本书一开始就先考察了道德形而上学在我们的知识体系中的位置。所谓理性的知识,这也就是康德心目中的知识总和了,分为实际的和形式的。形式的就是逻辑学;实际的理性知识是关于对象和对象之间关系的知识,也就是自然和道德的知识,也就是物理学和伦理学。这里康德实际上是证明了希腊人对哲学知识的划分的依据,在文章一开头他就赞叹说“古希腊哲学被分为三门科学:物理学、伦理学和逻辑学。这种划分非常符合事物的本性……”。

然后康德更进一步,依照知识是否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的标准对物理学和伦理学再进行区分。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在欧洲大陆唯理论中一向都是认为不是很重要的,生长在这一传统中的康德同样是认为经验的东西不是必然的,其可靠性比不上理性的知识。康德依照是否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标准来对道德的知识进一步区分,其目的就是要构建一种完全清除了一切经验一切人类学的东西的纯粹的道德哲学。于是,伦理学就被划分为了经验成分的实践人类学和从先验原则中引申出来的形而上学。

从康德在知识体系中为道德形而上学开辟出空间的论证并不是从经验中得到的,而是源于一个对理性知识的假设,一个标准的划分,也就是说,是从逻辑上划分出来的(本来我想说是从先验原则中引申出来的,不过由于对这个术语的确切含义比较模糊,就先用比较通俗的说法来说)。这跟我们通常建立一个学科的方法是不同的,根据我的阅读,一个新的学科的建立,或者一个学科的分支的出现,是源于实践上的需要,实际中的学科已经满足不了实践的要求了,也就催生了新学科新分支,然后再在知

识树中添上。然而康德的方法全然不同,在逻辑上,这样的知识,这样的分支的存在是无可辩驳的,但是我们的问题在于,在我们的实践中,是否真的具有这样的所谓独立于经验的道德知识组成的集合?

罗尔斯《道德哲学史讲义》康德讲座第一讲第三节提示了这一问题的答案。也就是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前言的第10段中,康德说他的道德哲学跟沃尔夫的道德哲学的区别就好像是普通逻辑与先验逻辑那样。“由此它区别于道德形而上学,正如处理一般思维的活动和法则的一般逻辑学区别于先验哲学一样,后者处理纯粹思维的特定活动和法则,其认识是完全先验的。”我不是很明白这里纯粹思维所指称,我猜想,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的核心问题在于我们建立道德法则的法则,也就是我们应该如何建立道德法则。

“在尘世之中,一般地,甚至在尘世之外,除了善良意志,不可能设想一个无条件善的东西。”在这句话中,至少有两点值得思考,一是善良意志指称什么?二是善良意志的绝对价值。

正如罗尔斯所说,这里的善良意志并没有得到规定,他是根据前面的三段话来推测其含义。他说,善良意志区别于我们精神上的才能、性格上的素质还有我们嗜好的东西如运气、财富幸福等。“康德把精神上的才能和性格上的素质看做自然禀赋,而善良意志不是自然禀赋。它是被达成的某物;它产生于确立某个品格的法令,有时,随着教化德性的强化以及教化支持德性的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强化,通过一种交谈的持续才确立了那个法令。”(罗尔斯《道德哲学史讲义》p209)但是,直到现在善良意志依然是在一片迷雾之中,甚至“善”是什么这个从《理想国》开始就困惑我们

的问题也没有获得充分的阐明。康德作为哲学大师,他当然知道《理想国》的一切,但是却对这个问题视而不见,是不是在康德的时代,人们对“善”是什么已经有了公认?又或者康德根本不觉得这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善良意志似乎是柏拉图所说的“善”本身,它在任何条件下都总是善的,具有绝对价值。而其他具有善的价值的,都是有条件的善。

这里康德的抽象是我没法理解的,因为他太抽象,以至很难能够从经验中找到相类似的东西与之对应,如果一项事物超出了我的想象范围,是很难获得理解的。比如这具有绝对价值的善良意志,似乎是我们所说的良心,但是良心是自然的禀赋,与后天的教化无关,因此与康德的预设不同。为什么哲学家要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写作?为什么哲学家的思考,至少康德的思考的开始于概念?这样的一种思考方式如何可能?因此,康德在写《实践理性批判》之前,还对理论理性进行了批判,作了《纯粹理性批判》。这是我的猜想,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必然对这种先验的思考做了如何可能的证明,不过这并不是本文要讨论的。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