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方法(全)

4 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叙述; 5 受检桩的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 表格和汇总结果;

6 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 第5章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5.1 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5.2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5.3 结构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5.4 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5.5 混凝土后置埋件现场力学性能检测 5.1 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5.1.1 概述 5.1.2 依据标准 5.1.3 抽样要求 5.1.4 技术要求

5.1.5 检测报告及不合格处理

混凝土的主要质量指标是以标准试件的抗压强度为依据。但是标准试件的 成型、养护条件和受力状态不可能与结构混凝土完全一致。

结构混凝土现场检测方法:钻芯法、拔出法、贯入法、超声回弹综合法、回弹法以及超声法。

我国用钻芯法、超声回弹综合法、回弹法检测结构混凝土强度,用超声法检测结构混凝土缺陷。

5.1 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5.1.1 概述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2011版) 2 《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技术规程》( DG/TJ08-2020-2007 ) 3《高强混凝土抗压强度非破损检测技术规程》( DG/T J08-507-2003 ) 4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T23-2011)

5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CECS 02:2005) 6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CECS 03:2007) 7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50081-2002 ) 5.1 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5.1.2 依据标准

一、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

5.1 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5.1.3 抽样要求

JGJ/T23-2011第4.1.2条

1、取样批量:在相同的生产工艺条件下,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结构或构件。

2、试样数量:按批进行检测的构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构件数量不得少于10件。单个构件检测适用于单个结构或构件的检测。 5.1 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3、取样方法:随机抽取并使所选构件具有代表性。 每一结构或构件测区数不应少于 10 个, 对某一方向尺寸小 于 4.5m 且另一方向尺寸

小于 0.3m的构件,其测区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 5 个。 (JGJ/T23-2001第4.1.3条)

当结构或构件所采用的材料及其龄期与制定测强曲线所采用的材料及其龄期有较大差异时,应用同条件试件或钻取混凝土芯样进行修正,试件或钻取芯样数量不应少于 6 个。(JGJ/T23-2001第4.1.5条)

5.1 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标准芯样(φ100mm×100mm)的试件数量不宜少于 6 个;

小直径芯样(φ70~75mm,高径比1:1)的试件数量不宜少于 9 个。 二、钻芯法

1、取样批量:在相同的生产工艺条件下,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结构或构件。

2、试样数量:按批进行检测的构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芯样数量不得少于15件。(CECS 03:2007 第3.2.1条)

按单个构件检测时,每个构件的钻芯数量不应少于3个,对于较小构件,钻芯数量可取2个。 (CECS 03:2007 第3.2.4条) 5.1 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3、取样方法:

(1)应随机抽取结构的或结构的局部并使所选构件具有代表性。

(2)芯样应在结构或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混凝土强度具有代表性的部位、便于钻芯机安放与操作的部位、避开主筋、预埋件和管线的位置,并尽量避开其他钢筋、用钻芯法和非破损法综合测定强度时,应与非破损法取同一测区部位或附近钻取。 5.1 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5.1 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5.1.4 技术要求

1、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精度优于回弹法,对检测结果有争议时,宜采用钻芯法复合评定。 2、当混凝土结构抗压强度经检测后,得出混凝土强度推定值。

3、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为通过测强曲线得到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值,相当于被测构件在该龄期下同条件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一组立方体试块的抗压强度平均值。 5.1 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5.1.5 检测报告及不合格处理 报告内容:

1 工程名称和设计、施工、监理和委托单位名称 ; 2 结构或构件检测原因; 3 检测和报告日期;

4 被检测结构或构件名称、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 成型日期和品种;

5 结构或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如按批评定还应给出抗压强度平均值和标准差; 6 检测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签名及相关报告章。 5.1 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不合格处理:

1 经检测后得到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应交原设计单位进行核算,并确认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2 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验收。

3 经核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但经原设计单位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核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可

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说明:在正常情况下,混凝土强度的检验与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执行。不允许因为有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而不按上述规范、标准制作规定数量的试件供常规检验之用。 5.1 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5.2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5.2.1 概述 5.2.2 依据标准 5.2.3 抽样要求 5.2.4 技术要求

5.2.5 检测报告及不合格处理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4.0.13条:当在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测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件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4、对现场砌体砂浆强度有怀疑或有争议。 5. 2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5.2.1 概述

1、现场检测砌筑砂浆强度主要采用:推出法、筒压法、砂浆片剪切法、回弹法、点荷法、贯入法等。

2、砂浆筒压法适用于推定烧结普通砖墙中的砌筑砂浆强度;

3、砂浆回弹法、贯入法适用于推定烧结普通砖墙、蒸压混凝土加气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中的商品砌体砂浆强度,不适用于推定遭受火灾,化学侵蚀等砌筑砂浆的强度。 5. 2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1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 2 《商品砌筑砂浆现场检测技术规程》( DG/TJ08-2021-2007 ) 3《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T136-2001) 4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GB /T50315-2011 ) 5.2.2 依据标准

5. 2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一、筒压法 5.2.3 抽样要求

1、取样批量: 当检测对象为整栋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时,应将其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可以独立进行分析的结构单元,每一结构单元划分为若干个检测单元。(GB /T50315-2011第3.3.1条)

2、试样数量:每一检测单元内,不宜少于6个测区,应将单个构件(单片墙体、柱)作为一个测区。当一个检测单元不足6个构件时,应将每个构件作为1个测区,在每个测区随机布置若干测点,且不少于1个。(GB /T50315-2011第3.3.2-3条) 5. 2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3、取样方法:在每一测区内,从距墙表面20mm以里的水平灰缝中凿取砂浆约4000g,砂浆片、块的最小厚度不得小于5mm。每个测区的砂浆样品应分别放置并编号,不得混淆。( GB /T50315-2011第10.3.1条) 5. 2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二、贯入法

( JGJ/T136-2001第4.2节)

1、取样批量:在相同的生产工艺条件下,同一楼层,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砂浆原材料、配合比、养护条件基本一致,龄期相近,且总量不超过250m3砌体的砌筑砂浆为同一检验批。

2、试样数量:不应少于砌体总构件数的30%,且不应少于6个构件,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5. 2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3、取样方法:每一构件应测试16点,测点应均匀分布在构件的水平灰缝上。对于烧结砖,同一水平灰缝测点数不宜多于2点,对于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同一水平灰缝测点数不宜多于4点。相邻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小于砌块中块体的长度。 5. 2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三、回弹法

5. 2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1、取样批量: 当检测对象为整栋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时,应将其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可以独立进行分析的结构单元,每一结构单元划分为若干个检测单元。(GB /T50315-2011第3.3.1条)

2、试样数量:每一检测单元内,不宜少于6个测区,应将单个构件(单片墙体、柱)作为一个测区。当一个检测单元不足6个构件时,应将每个构件作为1个测区,在每个测区随机布置若干测点,且不少于5个。(GB /T50315-2011第3.3.2-3条) 3、取样方法:

每一构件测区数不应少于5个;测位宜选择在承重墙的可测面上,并应避开门窗洞口及预埋件等附件墙体。墙面上每个测位的面积不宜大于0.3m2。( GB /T50315-2011第12.1.3条)

每个测位内应均匀布置12个弹击点。选定弹击点应避开砖的边缘、灰缝中的气孔或松动的砂浆。相邻两弹击点的间距不应小于20mm。 ( GB /T50315-2011第12.3.2条) 5. 2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5.2.4 技术要求

1、当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经检测后,得出砌筑砂浆强度推定值。

2、砌筑砂浆强度推定值为通过测强曲线得到的砂浆抗压强度值,相当于被测构件在该龄期下同条件养护的边长为70.7mm的一组立方体试块的抗压强度平均值。 5. 2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5.2.5 检测报告及不合格处理 报告内容:

1 工程名称和设计、施工、监理和委托单位名称 ; 2 结构或构件检测原因; 3 检测和报告日期;

4 被检测结构或构件名称、砌筑砂浆的设计强度等级、 成型日期和品种;

5 结构或构件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推定值,如按批评定还应给出抗压强度平均值、最小值、标准差和变异系数;

6 检测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签名及相关报告章。 5. 2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不合格处理:

1 经检测后得到的砌筑砂浆强度推定值应交原设计单位进行核算,并确认其是否满足砌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2 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验收。

3 经核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但经原设计单位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核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 2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5.3 结构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5.3.1 概述 5.3.2 依据标准 5.3.3 抽样要求 5.3.4 技术要求 5.3.5 检测报告

钢筋保护层厚度过厚:结构承载力减小; 钢筋保护层厚度过小:钢筋产生锈蚀。

检测方法:非破损方法或局部破损方法; 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 5. 3 结构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5.3.1 概述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2011版) 5.3.2 依据标准

5. 3 结构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5.3.3 抽样要求

1、取样批量: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2、试样数量: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点。

5. 3 结构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5.3.4 技术要求

1、将梁类构件和板类构件所测数据分类,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10mm、-7mm,对板类构件为+8mm、-5 mm。偏差超过此范围的测点为不合格点,根据不合格点数和测点总数,计算合格率。

2、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5. 3 结构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点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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