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全程强化班)

经办人、销毁日期,还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7.5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

知识点1 测绘成果保密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

测绘成果保密是指测绘成果由于涉及国家秘密,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将测绘成果严格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和被一定的人员知悉的活动。

测绘成果密级的划分:绝密级测绘成果(包括: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心坐标系以及独立坐标系之间的相互转换参 数;分辨率高于5’×5’,精度优于±1 mgal的全国性高精度重力异常成果;1:1万、1:5万全国高精度数字高程模型;地形图保密处理技术参数及算法);

机密级测绘成果(包括:国家等级控制点坐标成果以及其他精度相当的坐标成果;国家等级天文测量、三角测量、导线测量、卫星大地测量的观测成果;国家等级重力点成果及其他精度相当的重力点成果;分辨率高于30’×30’,精度优于±5毫伽的重力异常成果;

机密级测绘成果(包括:精度优于士1m的高程异常成果,精度优于±3 \的垂线偏差成果;涉及军事禁区的大于或等于1:1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数字化成果;1:2.5万、1:5万、1:10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数字化成果;空间精度及涉及的要素和范围相当于上述机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非基础测绘成果);

秘密级测绘成果(包括:构成环线或者线路长度超过1000 m的国家等级水准网成果资料; 重力加密点成果;分辨率高于30'×30'~1°×1°,精度在±5 mgal~±10 mgal的重力异常成果;精度优于±(1~2)m的高程异常成果,精度优于±(3\~6\的垂线偏差成果;

秘密级测绘成果(包括:非军事禁区1 : 5 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或多张连续的、覆盖范围超过6 km2的大于1:5 000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数字化成果;1:10万、1:25万、1:50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数字化成果;

秘密级测绘成果(包括:军事禁区及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所在地的航摄影像;空间精度及涉及的要素和范围相当于上述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非基础测绘成果;涉及军事、国家安全要害部门的点位名称及坐标;涉及国民经济重要设施精度优于±100 m的点位坐标)。

属于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保密期限,一律定为“长期”保存。

特征:

测绘成果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是客观存在的实物; 测绘成果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具有广泛性; 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数量大,涉及面广; 测绘成果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时间长;

测绘成果不同于其他文件、档案等保密资料。测绘成果一经提供出去,便由使用单位自行使用、保存和销毁;其他带有密级的文件、档案、音像等资料一般都采取登记借阅的方式,借阅完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

知识点2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规定

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适用国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 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测绘成果的完整和安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和提供利用。

7.6 测绘成果提供利用 本节涉及的法律文本: 《测绘法》、《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知识点1 测绘成果提供利用的法律规定

1)基础测绘成果和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

基础测绘成果和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前款规定之外的,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使用。

2)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要求申请人应当提出明确的利用目的和范围,报测绘成果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审批程序,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军队有关部门的意见;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测绘成果的秘密等级、保密要求以及相关著作权保护要求。

申请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应当提交的资料:对外提供我国测绘成果资料申请表(包括申请人的情况、使用测绘成果资料的用途和必要性,拟对外提供测绘成果资料的目录以及与测绘成果资料有关的技术说明等);已经确定拟对外提供的测绘成果资

料内容的,应提供测绘成果资料原件;

政府部门批准的中外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各类合作工作,应提供政府相应的批准文件;非政府部门的中外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合作工作,应提供申请人与外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

拟定中的中外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各类合作工作,应提供相应的立项文件;申请人的工商注册证明或代码证,以及申请人的法人资质证明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能够反映申请人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条件和制度的证明文件。

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不予批准的情况:对外提供的测绘成果资料妨碍国家安全的;非涉密的测绘成果资料能够满足需要的;申请材料内容虚假的;审批机关依法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

3)测绘成果使用人的权利义务

测绘成果使用人与测绘项目出资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用人所领取的基础测绘成果仅限于在本单位的范围内,按批准的使用目的使用;

使用人若委托第三方开发,项目完成后,负有督促其销毁相应测绘成果的义务。第三方为外国组织和个人以及在我国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被许可使用人应当履行对外提供我国测绘成果的审批程序,依法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委托;

使用人应当在使用基础测绘成果所形成的成果的显著位置注明基础测绘成果版权的所有者;测绘成果涉及著作权保护和管理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使用人主体资格发生变化时,应向原受理审批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重新提出使用申请。

知识点2 基础测绘成果提供的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的具体内容,参见教材p103、p104。

申请利用基础测绘成果的条件: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申请的基础测绘成果范围、种类、精度与使用目的相一致;符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及政策。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及加盖有关单位公章的证明函;属于各级财政投资的项目,应当提交项目批准文件。

例题(单选)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利用目的和范围,报( )批准

a.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b. 测绘成果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c. 测绘成果保管单位

d. 测绘成果所在地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b

《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规定,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对外组织提供属于国家保密测绘成果前,应当征求( )的意见

a. 保密工作部门 b. 军队有关部门

c. 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d. 国家安全部门 【答案】b

例题(多选)

下列情形中,应当无偿提供测绘成果的有( )。 a. 基础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的

b. 国家投资完成的非基础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的 c. 基础测绘成果用于社会公益性事业的

d. 国家投资完成的非基础测绘成果用于社会公益性事业的 e. 基础测绘成果用于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 【答案】abcd

7.7 地图管理

本节涉及的法律文本: 《测绘法》、《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知识点1 地图的概念及特征 概念

地图指根据特定的数学法则,将地球上的自然和社会现象,通过制图综合,并以符号和注记缩绘在平面或者曲面上的图像。

特征

科学性、政治性、法定性。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我国目前确定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包括:1:500、1:1 000、1:2 000、1:5 000、1:1万、1:2.5万、1:5万、1: 10万、1:25万、1:50万和1:100万共11种。

国家确定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的系列和基本精度;国家制定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的系列和基本精度的具体规范和要求;测制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应当执行国家制定的制图规范和要求。

知识点2 地图编制管理 地图编制资质管理

从事地图编制必须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证书许可的业务范围从事地图编制工作;对于编制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电子地图、真三维地图和其他专用地图的,要求必须依法取得地图编制资质;

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业务的,也要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及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

地图编制内容规定

编制地图必须遵守保密法律、法规, 公开地图不得表示任何国家秘密和内部事项; 编制地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

编制地图,应当选择最新地图资料作为编制基础,并及时补充或者更改现势变化的内容; 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具备符合地图使用目的的有关数据和专业内容;

地图的比例尺和开本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在地图上绘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中国历史疆界、世界各国国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应当严格按照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确定的基本原则进行。

知识点3 地图出版、展示与登载管理 地图出版管理

地图出版机构管理:普通地图由专门地图出版社出版,其他出版社不得出版;中央级专门地图出版社(如中国地图出版社等),可以按照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出版各种地图;地方专门地图出版社,按照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可以出版除世界性地图、全国性地图以外的各种地图;

地图出版机构管理:中央级专业出版社,具备出版地图的专业技术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可以出版本专业的专题地图;地方专业出版社,具备出版地图的专业技术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可以出版本专业的地方性专题地图。

地图出版管理:出版绘有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含图书、报刊插图、示意图)的,在地图印刷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送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

门审核批准;

保密地图和内部地图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出版、发行。地图出版物发行前,有关的中央级出版社和地方出版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送交样本,并将样本一式两份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备案;

出版地图应当注明地图上国界线画法的依据资料及其来源;广告、商标、宣传画、电影电视画面中的示意地图除外;

任何出版单位不得出版未经审定的中、小学教学地图。中、小学教学地图,由中央级专门地图出版社按照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出版;其他中央级出版社出版中、小学教学地图,以及地方出版社出版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的,应当经国务院出版行政管

理部门和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按照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出版。但是,中、小学教科书中的插附地图除外;

地图出版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载明地图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复制者、发行者的名称、地址,书号、地图审图号或者版号,出版日期、刊期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地图出版物的规格、开本、版式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地图出版的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地图质量。

地图展示管理

地图展示是指将不同类型的地图利用一定的载体在公开场合进行展出或使用。如附有地图图形的影视、广告、标牌、橱窗、壁画、宣传背景、票证,以及文化用品、工艺品、纪念品、玩具等。

展示未出版的绘有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含图书、报刊插图、示意图等)的,在地图展示前,必须经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保密地图和内部地图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展示;公开展示的地图不得表示任何国家秘密和内部事项。

地图登载是指利用数字地图,经可视化处理,通过网络传输的屏幕地图。如互联网地图、车载导航地图、掌上电脑、手机地图等。

地图登载前,应当送地图审核部门审核; 在互联网上登载地图,应当依法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知识点4 地图审核管理

地图审核是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地图编制的规范和标准,对地图的内容及其表现形式进行审查的一种行政行为,是加强地图管理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地图审核的目的,是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1)地图审核的职责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的地图:世界性和全国性地图(含历史地图);中国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图;涉及国界线的省区地图;涉及两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的地图;全国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史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