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团员、团干评选细则 一、 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 积极上进,行为端正。
2、 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够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以身作则,较好地体现优秀共青团员风采。
3、 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具有责任心,上进心。 4、 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上学期无挂科补考(清考)。 5、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注:满足以上条件且曾获其它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的团
员优先考虑。)
(二)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 学生干部,且任职在半年以上(含半年)。 2、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活跃,作风扎实,实事求是,顾全大局,公道正派。
3、 积极上进,行为端正。
4、 热心工作,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且在上学期无挂科补考(清考)。
5、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有奉献精神。在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和各级校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注:满足以上条件且曾获其它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的团
干优先考虑。)
二、评选总办法(总分50分):
(1)、 同学评议:对符合优秀团员、团干评选条件的同学进行投票,选出前三位;
(2)、自评:得票前三的同学进行书面自评,对学习、生活实践、不足等方面进行测评(优秀团干需对自己的工作方面进行测评。)(25分);
(3)、评议小组评选:评议小组对入选同学的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测评(对分院、班级活动表现积极者优先考虑)。最后累计评议小组成员所给分数(30分);
(4)、辅导员评议:辅导员对入选的每一个团员的相关动态表现等方面进行评议(35分); (5)、附加分(10分):
a. 积极参加分院以上组织的校园文化活动(包括演
讲、辩论、歌咏、文艺汇演、书法比赛等有益于身心健康,陶冶思想情操的活动)并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奖以上加5分,分院级优秀奖以上加4分;
b. 以学院名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发表内容健康向上的文章以及在相关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者可加4分;
c. 参加院级大骨干培训、学生心理咨询培训、学生综治培训等学生管理工作培训及加入业余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获得成绩合格的成员加3分;
d. 所有附加分不可超过10分。 三、评选比例:
(一)、 优秀团员评选比例:按不超过一个教学班在册团员数2%的比例产生;
(二)、 优秀团干按不超过系团支部总数的1.5%的比例产生。
11电气1、2班支部
201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