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文件

.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8月6日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范,规范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计价、工程结算等一系列活动,维护投资者、承包人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河北省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工作安排,我站组织编制了2013年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本规程的必要性和编制过程

2012年12月25日,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范(以下简称“13规范”),并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在专业设置、项目设置、工作内容、表格、技术规定等方面,都与2008年清单计价规范和2009年清单计价规程有较大的变化。为更好地贯彻执行2013规范,需要对2009年清单计价规程进行修订、完善。同时,为了使清单计价活动前后相辅相成,我站起草了2013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现进行到征求意见阶段。

2013年6月,我站组织了部分市造价站、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高等院校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共40人在秦皇岛市集中修订本规程,历时10天完成了送审稿的编制。

2013年7月19日,省标办组织有关专家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并原则通过。专家组认为,本次修订既贯彻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又能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成功做法、经验,方便实用,规定详细,可操作性强。 ,自2013年8月5日起实施。 二、修订原则

1 .

.

坚持既贯彻国家规范,又紧密结合省情的原则,按照政府宏观控制、市场公平竞争形成价格的基本要求修订本规程。具体要求是:

1.清单规程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2.严格按有关标准规定编写,技术内容要符合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技术数据和参数的依据真实可靠。

3.严格执行“13规范”强制性条款,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适当延伸强制性条款的含意。

4.继续运用“09规程”的成功做法、经验,注重可操作性。 三、章节设置及主要变化

本规程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程”正文、附录、条文说明等三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共16章,222条,与09规程比较,增加了97条,调整了42条,删除了14条,具体如下:

2 .

.

主要变化如下:

本规程吸收了13规范中适合我省实际情况、表述更准确或更具操作性的内容,确立了施工全过程计价控制与工程结算的原则。一是增加了2章,即工程造价鉴定和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对工程造价鉴定和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管理进行了专门规定;二是新增了单价措施项目等11条术语,修订了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编

3 .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