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XXX镇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为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建立“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体制,制定乡规民约,提高沿线群众的护路爱路意识,保护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根据《公路法》、《XX省农村公路条例》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已建完水泥路面的农村公路,严格禁止超限车辆通行。各没线村屯村委会有权制止超限车辆通行。

二、 农村公路管理站所有成员为专职路政管理人员,其他村社干部为兼职路政管理人员,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止损害公路的行为。

(三)实施农村公路施工作业时的交通控制。 (四)监督路政审批事项的执行。 (五)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巡视。

(六)行使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路政管理职责。 (七)向农村公路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三、在农村公路控制区内修建地面建筑物、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必须征得当地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再

依法办理手续,公路拓宽改造需要拆除或搬迁时应无条件拆除或搬迁。

四、村可聘请沿线居民作为护路员,协助农村公路管理站做好路政管理工作。护路员有权制止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保护路政案件现场,并及时向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市农村公路管理所报告。

五、要建立农村公路路产档案。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采取措施避免超限车辆损害农村公路。

六、在农村公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从事建筑作业活动,在公路两侧规定控制区内非法建筑。

(二)摆摊设点,设置集贸市场及各类经营场所。 (三)打场晒粮,堆放物料及设置其他障碍物。 (四)挖沟引水灌溉。

(五)焚烧秸秆,堆粪沤肥,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 (六)道路两侧放牛、放羊破坏花草树木行为。 (七)其他损坏、污染农村公路的行为。

七、农村公路入口处设置公告牌。公告限载标准和超限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的法律后果,并在危险桥梁、路段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公告牌和警示标志的式样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八、对于各种损害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可依照《公路法》和《XX省农村公路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XXX镇人民政府

2016

年3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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