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金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为明确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卷宗内容、装订顺序及装订要求,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卷宗装订坚持一案一卷原则,即每件法律援助案件装订一个卷宗。

二、卷宗由封面、卷内文书材料、封底组成。其中: 1.封面、封底应采用显示法律援助的卷皮;

2.卷内文书材料以白色A4打印纸或白底黑格A4纸作为标准用纸;不能或不宜采用A4纸张时,可以采用相当规格的纸张;

3.书证、照片等不符合A4纸张规格的文书材料,可以用A4纸张粘贴后入卷。

三、卷内文字材料除铅印、复印的以外,使用碳素墨水书写或者打印,做到字体工整、清晰。

四、封面项目填写完整、准确,美观整洁。 五、卷内文书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其中:

1.卷宗目录中,一份材料编为一个序号,标题、页码填写完整、准确,页码应当填写起始页码至终结页码。

2.卷内文书材料按卷宗目录次序排列,并逐页编排页码,写在文书材料每页的右上角;若文书材料背面有内容,页码写在背面的左上角。卷内文书材料有页码重复或者缺页的,应当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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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卷宗一律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装订时,应剔除卷内金属物,案卷材料以右页边和下页边为准,叠放整齐。

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 5.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6.法律援助审批表; 7.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8.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9.指派通知书; 10.送达回执;

11.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2.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合同;

13.民事起诉状、答辩状或者上诉状、二审答辩状、一审判决书;

14.证据材料;

15.如果进行过调查,则调查笔录; 16.出庭通知书,或者出庭通知电话记录; 17.庭审笔录; 18.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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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裁定书;

20.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记录; 21.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

22. 结案报告表;(重特大疑难、彩票公益金或一类案件需1000-2000字书面报告)

法律援助非诉讼调解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5.法律援助审批表; 6.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7.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8.指派通知书; 9.送达回执;

10.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1.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合同; 12.案情简介;

13.证据材料(如果进行过调查,则调查笔录);14.调查笔录;

15. 和解、调解协议或案件办理结果材料; 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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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

17.结案报告表;(重特大疑难、彩票公益金或一类案件需1000-2000字书面报告)

法律援助刑事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5.法律援助审批表; 6.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7.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8.指派通知书 9.送达回执

10.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1.委托书或指定书; 12.阅卷笔录;

13.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14.调查材料;

15.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16.集体讨论记录; 17.起诉书、上诉书; 18.出庭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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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辩护词或代理词; 20.裁定书、判决书; 21.上诉书、抗诉书;

22.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记录 23.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

24.结案报告表;(重特大疑难、彩票公益金或一类案件需1000-2000字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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