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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声书发展现状、困境及对策研究
作者:段洁
来源:《科技传播》2017年第24期
摘 要 本文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大致梳理了我国有声书发展的历史进程及现状,包括行业现状和用户现状;第二部分主要是我国有声书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和应对措施,比如用户结构单一需要培养青少年用户,盗版现象猖獗需要加强版权保护意识,图书制作粗糙需要加强选题和制作的把关。
关键词 有声书;有声阅读;版权;App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7)201-0160-02 1 我国有声书的发展历程及特点 1.1 我国有声书发展历程及现状
有声书,英文名称为“audio-books”或“spoken words”,又被称为有声读物或者有声图书。一般指“包含不低于51%的文字内容,复制和包装成盒装磁带、高密度光盘或单纯数字文件等形式进行销售的录音产品。”[ 1 ]我国的有声书起步于1994年,主要的传播介质有广播、CD和电子书阅读器这3种。
2000年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研发了MP3格式的有声读物,并在2003年创办了国内首家听书网站“听书网”[ 2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自2012年起,各类网络电台和听书App纷纷建立。
目前国内主流的听书平台或内容制造商主要有4个:酷听听书、懒人听书、喜马拉雅FM、鸿达以太,它们在有声书制作发行存量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分别是49%、10.4%、8%、20.5%。传统的出版单位目前在这个领域影响力较小。
根据易观智库发布的《中国有声阅读市场专题研究报告2016》来看,2015年我国有声阅读市场规模约为16.6亿元,预计2016年将达到22亿元,但关于我国有声书市场规模等数据则鲜有权威 发布[3]。
1.2 我国有声书用户使用情况
在易观千帆收录的40个有声阅读App中,2016年6月—2017年6月一年里活跃用户有4581.63万人,启动次数203 961万次,使用时长54797.9万小时,可以说有声阅读已经逐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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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了普通读者的视野,虽然现在仍然属于一种相对小众的阅读方式,但是未来仍然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1.3 我国有声书业的特点
1.3.1 网络出版物种类丰富,但作品质量参差不齐
早期我国有声书业的制作主体多为出版社,内容多为传统的文学名著,例如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推出的“中国名著半小时”系列。但是近几年随着网络小说的兴盛,有声书的大部分作品也开始以网络小说为基础,比如在“懒人听书”排行榜占据首位的《全职高手》,就是一部近几年备受关注的网络小说。根据各有声阅读网站和App的人气排行显示,最受欢迎的是有声书类型是都市言情、武侠玄幻、穿越历史、恐怖悬疑等消遣性的网络文学,相对而言经典文学类作品比较稀少。
1.3.2 内容制造商的多样化
目前我国有声书行业的内容制造商主要分为4类:
一是音像出版社,他们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人才优势和音频资源发展有声书业务。 二是文化传媒公司,该类型的内容制造商一般需要与出版社合作。
三是有声阅读App自己的策划及录制团队,比如懒人听书自己的团队,就会根据用户的反馈,购买相应文学作品的版权,每天发布录制和发布新的收听资源;四是使用有声阅读App的用户,目前大部分用户可以自己制作内容上传,如2014年底懒人听书上线UGC频道“听吧”,开放了用户上传有声读物的功能,给广大网友提供了平台和渠道上传自己的作品,目前已经吸引了上千名主播入驻该平台。
1.3.3 用户以男性青年为主,中高等消费人群占半数
在有声阅读App排名第一的喜马拉雅FM中,男性用户占到了62.29%,用户年龄在31岁及以上的占总用户的78%,中高等消费者占56.73%;排名第二的懒人听书中,男性用户占70.62%,31岁及以上的占总用户的68%,中高等消费者占55.16%(数据整理自易观千帆),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的有声书市场的主要受众是31岁及以上的青年男性,而在使用过程中超过半数的人也愿意进行消费。
2 我国有声书面临的困境及解决措施 2.1 用户结构有待优化,年轻用户有待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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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有声书用户主要以31岁及以上的男性为主,而在美国和德国这些有声书业发达的国家,青少年有声书占据了很大一部分,2014年德国共销售1430万部有声书儿童及青少年文学有声书44.3%的份额,赶超了占有43.5%份额的纯文学有声书[ 4 ],而我国的有声书读者中儿童及青少年读者占据少数,目前我国一些出版商已经有意识的在培养儿童及青少年的有声书使用习惯,比如2017年世界读书日懒人听书在深圳中心书城开展了为期2天的“悦听童书享大礼”主题活动,吸引了近千名家长及小朋友的参与,这种旨在向小朋友及家长推广童书的有声阅读活动,对于青少年用户的培养有积极作用。 2.2 版权保护有待加强,版权购买有待推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的排他性注定了一部作品的有声书化只能由一人完成,但是目前有声阅读App上有大量的主播靠朗读有声书获利,这其中就不乏一部书多人演绎的现象,这其实是就一种侵权行为。
2015年7月,国内最大音频分享平台喜马拉雅FM宣布和阅读平台阅文集团合作,这就意味着喜马拉雅FM获得了阅文集团大量版权作品的有声改编权;国内第二大有声阅读App懒人听书也建立了自己有声书录制团队,购买图书版权后再改编成有声书。
但是仅仅依靠企业的自觉也是不够的,这个行业的持续发展还需要得到政府的强有力监管,只有在行业内部和行业外部两方面同时着手才能共同维护良好的行业氛围。 2.3 提高选书质量和录音质量,统一收费模式
有声书的重点一是图书内容是否足够吸引人,二是录音质量是否精良,出版社和文化公司出版的有声书一般都兼具以上两点,但是一些网络有声书因为成本昂贵在制作上瑕疵就会大一些,尤其是网络主播加入这个行业,由于没有专业的录音设备和场地所以他们的有声书质量十分有限,因此建议平台主可以从中挑选高人气主播为其提供专业录音设备和场地,这样既提高了有声书质量,也会对该平台的推广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我国国民的版权意识逐渐加强,逐渐出现付费网络小说和付费数字音乐,有声书行业中目前也有半数读者愿意付费,我们可以借鉴亚马逊的会员模式,一方面推荐符合会员兴趣的优秀有声书,另一方面会员购买有声书能够享受一定的折扣,这样能笼络到一批忠实的读者。 参考文献
[1]杨航.我国听书产业在网络下的发展和标杆性策略分析[J].编辑之友,2011(8):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