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工程机械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 德育测评分则
第一条 德育成绩=75+德育加减分,德育成绩不超过100分。 第二条 德育基本分75分,凡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者,均可获基本分: (一)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专业思想牢固,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进取心强。 (四)有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和他人,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五)注重自我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究卫生。 第三条 德育加分细则 (一)奖励表彰
1、获优秀党员荣誉称号者,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分别加12分、8分、6分、2分;
2、获优秀团员、团干、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分别加8分、6分、2分、1分;获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者,加12分;获校级共青团标兵荣誉称号者,加6分;
3、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标兵荣誉称号者,加15分;获省级青年突击手及其标兵荣誉称号者,分别加10分、15分;
(二)学生服务与管理
担任下列各类职务满一学年的学生,根据其工作成绩给予加分:
1、学校统一聘任的兼职辅导员、校院两级研究生组织(研工部指导的工作室、校研会、院研会,下同)的主要负责人,正职加10分,副职加8分;
2、各班班长、校院两级研究生组织的部长、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加8分; 3、校院两级研究生组织的副部长、除党支部书记外的其他支部委员、各班副班长、团支部书记、文体委员、研究生助管,加6分;
4、校院两级研究生组织的干事、其他班委,加4分。
5、宿舍舍长加1分,所在宿舍被评为校、院文明宿舍者,宿舍所有成员加1分,舍长不累加。
注:如一名学生担任多项职务(兼任宿舍长除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校级学生组织成员的考核由研工部、校团委、院以及班级共同考核,院级学生组织成员的考核由院、班级共同考核。学生担任各类职务不满一年者,由其相应的管理部门视其工作成绩决定加分值,但各类加分减半。
(三)其他
1、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公益类等活动,加1分;
2、见义勇为等受到表扬者,加2分;特殊重大事件,以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决定为准。
第四条 德育减分细则
(一)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会(含党、团组织会议)、公益劳动等集体活动者,每次减3分;请假必须出具学院的请假条,若事发紧急,必须电话告知辅导员、导师和班级负责人。
(二)任课教师点名,班委做好记录,旷课者,每次减3分;
(三)宿舍卫生受到全校公开批评一次,舍长及成员减2分;院系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宿舍累计三次被评为差者,舍长及成员减1分;
(四)其他有损于学院或学校声誉的行为,由学院酌情减分。
第二章 智育测评分则
第五条 智育测评成绩主要由学习成绩和学术成绩组成;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计算公式不同;
(一)博士研究生
(1)第二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M?0.2M1?0.4M2?0.2M3?0.2M4………………………(1)
(2)第三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M?0M1?0.6M2?0.2M3?0.2M4………………………(2)
说明:若当年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低于参评博士研究生年级数,则学院符合学校要求的参评博士均按公式(2)进行智育测评成绩计算。
(二)硕士研究生
(1)第二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M?0.7M1?0.1M2?0.1M3?0.1M4 ……………… (3)
(2)第三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M?0M1?0.5M2?0.2M3?0.3M4 ………………(4)
(三)在评分计算公式中,
M1:上一学年课程总平均分数;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记分,若课程成绩评定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则分别换算为95、85、75、65分和50分;
M2:上一学年发表论文、专著及各种检索、科研成果、专利等得分之和; M3:上一学年参加学术活动、科技活动及竞赛获奖得分之和; M4:上一学年参加科研项目工作情况得分之和。
博士生、硕士生的M1由学院审核;M2、M3、M4由导师和学院负责审核。 在计算结束后,对M要进行标准化,即min-max标准化,M*=M*---- 表示个人标准化得分;
M-min?100
max-minM ----- 表示个人总分;
max --- 表示学生总分最大值(范围学院确定); min --- 表示学生总分最小值(范围学院确定)。 (四)各项加分细则 (1)M1的计算
M1?0.7M1?1(上一年培养计划中所列学位课程的平均分数)+0.3M1?2(上一年
培养计划中所列非学位课程的平均分数)
(2)M2的计算
M2?M2?1(发表论文累计分数)+M2?2(科研成果获奖累计分数)+M2?3(获
得专利累计分数)
各项累计分数的计算见表2-表4:
表2 研究生发表论文计分表
刊物类别 作者排序 1 2-1 2-2 3以后 说明: 1) A 指专著;
2) B指被SCI检索论文。注:发表在SCI、EI等数据库的在检期刊论文,在奖学金评定规定的学年内未检索的,当年只加对应分值的25%,待拿到检索报告之后的学年内再补加剩余75%;
3) C指被EI或ISTP收录的论文;
4) D一类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的核心库期刊;
5) E 二类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的扩展库期刊;论文以见刊时,刊期所在年份的CSCD目录进行核心库或扩展库的判定;
A 200 100 60 20 B 100 50 40 0 M2?1得分值 C 40 30 20 0 D 25 20 15 0 E 15 13 10 0 F 5 4 3 0 6) F 三类期刊,指除(1)(2)(3)(4)(5)类外学院认定的的北大核心等核心库机械工程类期刊;见附件2;
7) 所有论文必须正式发表(见刊)才能计入评分且作者顺序以刊物上的顺序为准;
8) 正式出版的编著著作计分相当于在二类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
9) 在作者排序一栏中,2-1表示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2-2表示非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10) 论文检索必须出具检索证明,同时被多个数据库检索时,只认定一个检索,会议论文被EI检索的只计一篇;
11) 长安大学学术论文集只计入社会奖学金评定体系中,按三类期刊加分。
表3 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表
获奖级别 获奖 者排序 1 2 3 4 5 5以后 国家级 5000 2000 1000 500 4000 1500 800 3000 1000 500 2000 500 1500 400 1000 300 300 200 150 400 300 150 100 80 M2?2得分值 省部级 200 150 100 80 60 50 150 100 80 60 50 40 50 40 30 20 10 5 地市(厅)级 30 25 20 15 5 0 25 20 15 5 0 0 特等 一等 二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说明:1)获奖者必须持有获奖证书;
2)同一项目获多种奖励的,只以最高奖计算一次。
表4 研究生获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计分表
专利类别 作者排序 1 2 3 发明专利 60 50 40 M2?3得分值 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30 25 20 外观设计专利 15 10 5 说明:获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必须持有专利证书,认定不超过2项;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