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塔器制造过程质量验收检验大纲
1 总则
1.1 内容和适用范围
1.1.1 本大纲主要规定了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对大型塔器制造过程进行质量验收检验法人基本内容及要求,也可作为委托驻厂监造的依据。
1.1.2 本大纲适用于石油化工工业使用的钢制大型塔器(焦炭塔除外)其它塔器可参照执行。 1.2 主要编制依据
1.2.1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2.2 JB/T 4710—2005《钢制塔式容器》; 1.2.3 JB/T 1205—2001《塔盘技术条件》; 1.2.4 GB 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1.2.5 JB 4732—1995《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 1.2.6 大型塔器设计文件; 1.2.7 相关标准等。
2 原材料
2.1 主要钢种包括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及低温钢等。 2.2 依据采购《技术协议》审核主体材料(含焊材)质量证明书,材料牌号及规格、锻件级别、数量、供货商等应与采购《技术协议》规定一致。
2.3 对主体材料应进行外观、热处理状态、材料标记检查。 2.4 筒体、封头、进出口法兰及盖、法兰接管等主要承压件的化学成分、常温力学性能、高温力学性能、夏比冲击试验、晶间腐蚀试验、供货状态等应符合GB150-1998及采
购《技术协议》规定。材料复验应按施工图、《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采购《技术协议》规定。
2.5 裙座、塔内件等应符合相关材料标准和施工图规定。 2.6 焊接材料检验应符合采购《技术协议》要求。 2.7 凡在制造中改变热处理状态的主体材料,应重新进行性能热处理吗,其力学性能、晶间腐蚀试验应符合母材的相关规定。
3 焊接
3.1 焊工作业必须持有相关类别的有效焊接资格证书。 3.2 制造厂应在铲平施焊前,根据施工图、采购《技术协议》及JB4708-2000的规定完成焊接工艺评定。 3.3 主要焊接工艺评定至少覆盖基体焊接工艺评定、异种钢焊接、堆焊层焊接工艺评定三大类。
3.4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应按采购《技术协议》规定报相关单位确认。
3.5 焊接作业应严格遵守焊接工艺规程。 3.6 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施工图规定。
3.7 焊接接头型式应符合施工图或焊接工艺规程要求。 3.8 复合板焊接接头坡口形式应符合施工图或焊接工艺规程要求。
3.9 焊接返修次数不得超过采购《技术协议》规定,所有的返修均应有返修工艺评定支持。 3.10 焊缝检查:
3.10.1 焊缝外观不允许存在咬边、裂纹、气孔、弧坑、夹渣、飞溅等缺陷。
3.10.2 塔内件与塔壁的焊接、支撑圈与塔壁的焊接型式应符合施工图要求。
3.10.3 接管角焊缝应采用全焊透结构,坡口型式应与施工图一致,其焊角高应符合施工图规定。
3.10.4 塔内件的焊角高度(除注明外)应不低于薄板厚度并符合施工图规定。
3.10.5 垫板与塔外壁的角焊缝应圆滑过渡,焊角高应符合采购《技术协议》和相关标准规定。
3.10.6 裙座与筒体或封头的连接焊缝应采用全焊透连续焊接。
3.10.7 焊缝的PMI检测应符合采购《技术协议》规定。
4 无损检验
4.1 无损检验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类(别)的有效资格证书。
4.2 承压板材的超声检查,按采购《技术协议》规定验收。 4.3 承压焊缝的无损检验:
4.3.1 A、B类焊缝应进行射线或超声检验,检测比例和验收级别应符合施工图或技术条件。
4.3.2 进行100%检验的A、B类焊缝是否需进行另一种检验方法复查,应按GB150-1998、施工图和采购《技术协议》规定。
4.3.3 C、D类焊缝的无损检验方法、检测比例和验收级别按施工图或采购《技术协议》规定。
4.4 吊耳与塔壳焊缝裙座与塔壳焊缝应进行100%磁粉检验或渗透检查,按JB/T4730-2005Ⅰ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