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保密工作责任书
为加强国防科技项目的保密管理,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增强保密工作责任感,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按照责任到人的岗位原则,设定本保密工作责任书。责任书一经签署,项目即正式启动。
国防科技项目: ,下达部门或单位: ,项目类别: 。
现针对上述项目签订国防科技项目保密工作责任书。
一、 项目负责人对承担国防科技项目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规定。
二、 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保密责任人应严格控制涉密人员范围,并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和教育参加本项目的研究人员遵守和执行国防科技项目保密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三、 在项目保密期限内,若发现项目组未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管理要求,国防科技研究院有权要求责任人改正,或停止项目负责人行使权利。如因泄密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四、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国防科技研究院、项目负责人及基层单位各一份。
项目负责人: 院、所、中心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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