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空调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保障空调的安全有效使用和规范管理,更好的为全体员工提供舒适的办公及休息环境,现将公司空调的使用规定如下:
一、空调的使用 1、夏季开启温度规定
①室外温度必须达到30℃及以上。 ②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 2、冬季开启温度规定 ①室外温度必须在6℃及以下。 ②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6℃。
3、遇有极端天气时(雷雨),严禁使用空调,以免遭受雷击;
4、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下班前15分钟提前关闭空调,坚决杜绝开窗、开门使用空调。
5、人员全部离开房间时,应即刻关闭空调,严禁室内无人状况下开启空调。
二、空调的管理
1、注意用电安全,发现电路或空调故障要及时停止使用并报综合部登记维修,不得强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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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空调内机表面和过滤网清洁由各部门办公室及住宿人员自行负责,过滤网每季度清理一次。
3、室内机不得粘贴、悬挂任何物品。 三、考核
1、凡违反上述“空调使用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状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本房间内每人考核50元/次。
2、凡发现室内无人,空调仍开放的,考核违规操作者50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本房间内每人考核50元/次。
3、凡空调遥控器造成丢失或损失的,按照新购置价格由本办公室或宿舍房间自行承担,并考核100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通知!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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