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总结
外经贸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总结
市外经贸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根据湖治贿办4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对201X以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并对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的要求,通过宣传发动、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回头看”、整改提高等一系列工作步骤和措施,确保了我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定方案。
1、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开放型经济工作实际及外经贸领域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易发的重点部位、原因等,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进行研究,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宣传教育,宣传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国家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形成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的舆论氛围。
2、按照市委市府和省厅的要求,专门成立了外经贸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冯罗宗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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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外经贸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不当行为,坚决依纪依法查处违法、违纪事件,合力营造良好的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环境,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湖州市外经贸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工作实施方案》,保证了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能有的放矢,扎实有效地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开放型经济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强化教育、明确重点。
1、自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以来,我局根据市委、市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意见》精神和《省外经贸厅关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先后召开3次学习动员会和分析会,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进行了全面思想发动,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主要内容:
开展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央纪委六次、七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学习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有关文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纲领性法规条文,同时,还积极开展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研讨会等,不断增强党员的法规意识,提高党员的抗腐能力等有关法律法纪政策规定的内容,较好地指导外经贸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深入开展。
2、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有成效,不走过场,我们着力进行三方面教育:
(1) 开展依法行政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主要解决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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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及“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府机关职能,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二是以学习外经贸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前提,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综合素质,解决执法水平不够高问题。三是以加强队伍建设为落脚点,切实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解决公正执法观念问题。
(2)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增强防腐能力。主要抓好三个落实: 一是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严厉制止“三乱”,要求发扬勤俭节约精神,牢记“两个务必”,克服贪图享乐和相互攀比的不良习气,杜绝一切违法创收、违规创收。二是认真落实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六条禁令”作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红灯亮在违规前。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落实。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省反腐倡廉成果展及湖州市警示教育图片展》以及《反腐警示》系列教材,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3)开展宗旨意识教育,提高服务质量。主要树立三种观念: 一是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二是牢固树立“一切为群众”观念。三是牢固树立“无条件为企业服务”的观念。一切从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增强“三外”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在执法检查、查案立案的过程中,实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坚决制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截止目前,我局外经贸系统落实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制度情况是严格的,执行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坚决的,没有发生和违反任何上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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