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法制建设与和谐社会征文

生活和学习的全部费用。小春玉对记者说:“妈妈让我重新找到母爱,我为有这样的好妈妈感到骄傲!”

为了使更多的孩子得到救助,2002年1月,任长霞向民警发出倡议,在全局开展了“百名民警救助百名贫困学生”活动。目前全市有126名贫困学生得到了救助,重新回到了课堂。

此精神贡献足可转化为物质贡献,任长霞以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感化着无数百姓,当然也包括相当一部分违法分子。叭有从思想深处真正使群众得到长华,法律方能发挥其最大的功效。方能从本质上根除许多社会弊病。任长霞的壮举,充分体现了法与道的结合。 (三)法在我们身边

2001年4月,任长霞设到登封市担任公安局长,这不仅在登封市的历史上,就是在河南省的历史上,民是第一个女公安局局长。群众议论纷纷,对任长霞持怀疑态度。但任局却以实际行动向大家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和决心,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一星期内她跑遍了17个乡镇区派出所,并在全市发现了数万份的征求意见表。她抽调20余名民警成立“控申专案组”,规定每周六为局长接待群众日,并主动公开自己的手机。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民意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哪怕是一点小事,她都要求有关单位查个水落石出。并强调查处结果,以便及时向来访群众反馈。

有这样一位情系群众、竭诚为民、无私奉献的公安局局长,人民群众感到法无处不在,法离我们很近,法就在我们身边,我们随时可以用法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四)法与和谐社会

任长霞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疾苦和安危放在心上,解决了登封市十多年来的控申积案。她带领全局民警共破获各种刑事案件数千起,有力地维护了登封社会治安和稳定的政治大局。她深知,法可以通过调解不同个体、群体、地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起一种相对和谐的人际关系、群际关系,一个相对和谐的社会关系也因此而形成。而且,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及机构,可以给人带来和谐有序的感受和体验。除此之外,法律还可以通过恰当地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以满足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因此,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离不开对法的践行。脱离了法,整个社会犹如一盘散沙,犹如断了线的风筝,失去了方向和前进的动力。唯有真正做到依法,才可使一邦持久保护稳定的状态。

逝者如诗。

“有为而威邪恶畏,为民得民万民送”。任长霞,以自己的生命和青春,在搏击波澜壮阔的违法大潮中,谱写了一曲曲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的豪情。

长霞走了,一位人民的公仆。始终萦绕在我们耳边的是,她生前常说的一句话:“公安,公安,心中只有‘公’,人民才能‘安’。”为了中国的法制化建设,为了社会的稳定,任长霞付出了近乎毕生的精力与心血,她把青春都贡献给了党和人民,临走的时候却依然平静??

后记:轻轻的她走了,正如她轻轻匠来;她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留下的只是深深的情谊和永恒的眷恋。

我们的选择

高中 2006届8班 王斯雅

法律是人们行为的准绳,时时衡量着我们的行为。法律是人们心中的警钟,总在你即将跨越那本不可逾越的雷区时骤响。

法律已融入我们的生活,对我们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一个芬兰青年抢劫犯为了证明自己已达到法定饮酒年龄,而毫不犹豫地出示了自己驾照。这看似荒诞的事实,不正是法律对我们的影响的最好例证:一个冲

破法律缰绳的抢劫犯,仍不自觉地遵守着法律规定。

而我们生活在法律围城中的人,似乎有“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模糊感觉。我们安分守已地生活、学习,没有触碰法律那敏感的触角,有时竟忽视了法律的存在。

看见同学被警察拦下,因将自行车骑入机动车道而被开了罚单。 听到同学因违反校纪校规,而被处罚??突然明白其实法律与我们同在。 作为公民,我们具有人身自由的权利。 作为学生,我们拥有受教育的权利。 作为未成人,我们拥有被抚养的权利。 作为消费者,我们拥有维护消费权益的权利??

这些便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当这些权利已深入肌肤,进入骨髓。我们便是生活在法律蔽荫下。 法律的施行需要我们每个公民的支持、拥护。任何人想凌驾于法律之上,我们坚定地摇头。即使是唐宗、宋祖在世,我们也只能恭敬地说:“这里不是属于你们的时代。德治是你们的憧憬,但法治才是我们的渴望。”

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也推翻了人治时代,开始了法治的曲折探索。袁世凯的倒行逆施,最终落得一代枭雄含恨而终。

记得美国的开国国父们曾经说过:如果我们都是天使,那么我们就不需要政府。但正因为我们都不是天使,都不是贤人,都是拥有七情六欲的俗人,因此我们选择法治,我们这些俗人才使用法律这个没有情欲的东西来规制自我从而实现自我。

这是我们自己的选择,也是时代的选择,更是历史的选择。法律至高无上地位的确立,标志着法治建立。而这种确立,不是由哪张纸记录或哪个人的金口一开便就此确立。

这需要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身为社会细胞的我们,就该为我们的选择而努力奋斗。

无德不行,无法不治

高中2006届6班 苏 迪

法律诞生的那天起,道德就与它如影随形。从本质和作用上来讲,两者并不等同,但两者在法律几千年来的发展中,总是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

法律在人们心中总与“严厉”脱不了干系。古文中“法”字的繁体字“灋”代表着明辨善恶,而“去”代表着惩罚。法律作为国家统治者治理国家的工具,是统治者意志的体现,国家统治者为了使他用于治国的法律能有无上的权威,动用了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这也就是法律“严厉”的来源。特别是在封建社会,帝王为了维护其专制统治,更是加大了“去”在“灋”中所占的比例。我国的第一部典是战国时的李悝制定的《法经》,其中大篇幅是关于当时人因盗、抢等行为所要受的惩罚。这种惩罚在秦朝时达到了顶峰,《秦律》中有关犯法时所要受的“劓”、“黥”、“刖”等刑罚简直是残忍到了极点,也为秦朝的最终覆亡伏下了伏笔。因此,单靠国家强制力来维护法律是进而维护国家统治行不通的,道德是必不可少的。

相对于法律,道德这个词则要温柔许多。毕竟没有国家强制力的约束,道德的维护完全取决于个人的素质。在法律出现之前就有道德,而即使是在法律出现后,道德所涉及的范围要比法律大得多,但是单单依靠道德的约束同样也不能治理好国家。西汉初期,刘邦吸取了秦亡的教训采用了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这在当时虽然促进了生产力的恢复,但由于缺乏法律的约束,使军队的战斗力大大下降,在与匈奴的对抗中总是处于下峰。直到汉武帝时期重新强化了封建法律这一局面才有所改观。虽然同为社会统一的行为规范,法律用文字的形式将大多数人的行为规范固定了下来,而强制力是人民不得不去遵守,这使得法律的实际效力

要远远大于道德。也避免了道德不统一而造成的纠纷。因此,法律也是必不可少的。

马基亚说过,“要使美德存在,法律是必须的,要使法律实施,美德是必不可少的。”如何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是我国法制建设所需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如今我国在推动普法教育的同时,也在不断完善思想道德的教育。一个拥有良好思想品德的人,他不仅不会去触犯法律,而却还会主动地守法、护法,去维护法律的权威,而且在我国法制建设还不十分完善的情况下,如见义勇为、公交车上让座等行为是法律所不能管束的,这时道德将发展它的作用。因此,在社会主义的建设中,国家立法机构一方面要结合实际,深入调查,及时发现现行法律中的不足,加以完善;另一方面,电视、报纸等社会舆也应适时发现社会中的弊病,扬善激恶,与法律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防火墙”——法制教育

高中 2006届6班 黄 珊

21世纪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而网络已经作为最便利快捷的信息交流的载体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鼠标轻点,便可获知全世界的信息;回车轻按,便可让全世界的人看到你的信息。网络上从时事新闻到即时聊天,从电子商务到网络购物,就像机器猫的万能口袋一样,包罗万象,你想要找的东西在网络上一般都能找得到。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尤其是未成年人来说,“诱惑”增多了。网络上有各种各样好玩的游戏,视听效果都比传统游戏机来得刺激得多;网络上有许多聊天室,许多人在里头天南海北地乱侃,青少年一旦沉迷其中,就是难以自拔;而最危险的就是,网络上还有许多不良的黄色网站??诱惑越多,危险也就越大。用网络用语来做个比喻,网络上的不良诱惑好似一个个病毒,威害无穷,每个人都有被感染的危险,但未成年人就好像没装防火墙的计算机,中毒的危险特别大!

不久前,“今日说法”栏目就播出了这样的一个案例。4个小学生在黑网吧里打游戏,因一点口角,便大打出手。在打架时,其中一名小学生被击中颈部动脉,当场毙命。其余3名学生因年龄未满14周岁无刑事行为能力虽免于处罚,但这件事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打上了巨大的阴影。这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死者的父母除了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中,更是对黑网吧深恶痛绝!

原来这四名学生在学校里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其中二名便是少先大队委干部。而自从去了村口的黑网吧后,学习成绩便都普遍下降。为了有足够的钱来上网,他们甚至省下早餐钱,每天饿着肚子来上学。而吸引他们的究竟是什么呢?游戏,充斥着血腥和暴力的游戏!他们终日沉迷于虚拟世界的打打杀杀中,性格也变得越来越嚣张和暴戾,于是就酿成了这样的惨剧!

这4个未成年人是被暴力游戏所毒害的一个典型,然而也有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来牟取“暴利”,成为毒害者。

还是在“今日说法”中所看到的另一个案例。湖北XX市的公安干警发现了一个巨型的黄色网站,跟踪发现该网站的服务器居然是一个乡村民办小学的电脑室,继续追查发现竟然是远在云南的某人远程操控,利用该校的服务器传播淫秽色情图片和影像。当湖北干警们千里迢迢到云南去抓这个网站的管理人员时,却发现坐在电脑前的竟是16岁的高中生郭某。郭某还戴着眼镜,脸上还长着青春痘,一脸的稚气,谁能把这个中学生和那个黄色网站联系起来?

当问到郭某为什么要开这个黄色网站时,他说是为了赚钱来玩网络游戏。当问他知不知道他所开的网站是违法的时,他笑了笑,摇了摇头,说“我只是赚一点点钱而已”。他大概也不知道他的网站毒害了多少人,其中又有多少青少年的心灵吧!郭某的回答实在令人哭笑不得,又让人深深地担忧。

法制意识的缺乏与淡薄是造成青少年犯罪越来越低龄化的主要原因之一。青少年人正处于生长和发育阶

段,心理和身体上都还很不成熟,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而且前网络下的环境纷繁复杂,未成年人辩别是非,分辩善恶的能力也很弱,他们很容易模仿他们所看到的,比如“黑社会火拼”,“哥们义气”什么的,自制力也很弱,很容易就落入了网络的“诱惑”之中。

而针对这一情况,社会、学校、家庭三方面都应该联合起来,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上应该取谤“黑网吧”、“黄色网站”,净化网络环境,为未成年人开设一些适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网站;学校应该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法律法规,指导学生规范上网,让网络变为学习的好帮手,增强和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素质;家庭中,父母更应该指导孩子文明上网,监督孩子上健康的网,控制他们的上网时间,以免他们沉溺于其中。而未成年人更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

法制教育将成为未成年人的一片“防火墙”。如今,在相互寒喧中,“你上网了吗?”之后,最好再加一句:“你装防火墙了吗?”

让阳光洒满每一个角落

——青少年与法

高中 2006届2班 程 飞

那是一双本不属于那个季节的眼睛,忧郁空洞的瞳眸中见不到阳光的灿烂,花开的鲜艳,天际的湛蓝,只有沉淀在泪光中浑浊的痛悔和懊恨;那是一张本不属于那个年龄的面孔,稚气褪尽、沧桑隐现、斑驳的泪痕仿佛一种无言的述说,述说着无数的“不该”与“如果”;那是一双震撼人心的干瘦的手,黝黑的皮肤上布满刺眼的疮痕,颤抖的手指紧握冰冷的铁栏,令人不忍直视。这张照片放置在禁毒展区的一个角落里,看着照片上大片的黑暗,我的心被一种呐喊沉重地击中,引起悠长的回声,经久不息。

他,是一个孩子,一个处于生命的春季却惨遭毒魔侵蚀的孩子。

走出展区走进明媚的阳光里,我的心潮仍然久久难以平静。我无法忘却铁窗之后那一双晦暗的眼睛,无法忘却那一声穿透黑暗直击胸口的呐喊,它们将这阳光下的社会撕开一道裂口,其中涌出许许多多同样令人心痛心酸的案例:

一位少年仅因为几句口角便残忍杀害了生养自己的父母;一群稚气未脱的孩子利用网络拉帮结派,聚众斗殴;在一些成年人组成的犯罪团伙中,也渐渐多了未成年人的身影??这些同龄人本该在同一片蓝天下和我们一样吸取智慧的甘霖,本该在和暖的春风中同我们一起追逐梦想与明天,但为什么他们却过早地陷于毒网,或误入岐途?答案几乎是肯定的——法律意识的淡薄和缺失。他们总在案发后悔恨地哭许“不懂法”,“没有意识到正在犯罪??”是的,没有法的路标在他们的成长诱途中引导,他们犹如被蒙上双眼的羔羊任由罪恶引入不归的深渊;是的,没有法的阳光普照他们的灵魂,使良知的种子在角落被遗弃枯萎,使他们的心田一片荒芜。

“法”字来源于中国古代的一种神兽,传说它明辨是非,洞晓事理,断案时只要让嫌疑人一触摸它的角,它便可指出案犯,这种虚幻的动物反映了人们对于公平和正义的一种祈愿。中国社会由“人治”步入“法治”可以说是社会的极大进步。社会的各项职能已不再由单个高度集权的人来左右,而是在法律的约束和引导下高效地运行,于是法律成为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固国安邦的基础,当许多青少年仍然以为法律高高在上遥不可及,我们学法懂法用的重要性却已勿庸置疑的凸显出来。当我们扔着尚未成熟的心智步入纷繁变化的社会,当我们无可避免地直面形形色色的诱惑和路口,我们需要一把标尺来指示我们的价值观,我们需要一位向导来协助我们扶择,而它,就是法律。

学法,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证。

如果说我们是祖国花圊中一株稚嫩的幼苗,法律就是不可或缺的阳光,使我们茁壮成长为挺拔的参天巨木。学法,使给予我们一双明察善鉴的眼睛,使我们能够辩清真伪善恶;学法,让我们明确法律在社会方方面面的职能和效用,让我们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学法,所以我们可以成为国家的栋梁,而非朽木。

懂法,是立身处身的基础。

许多人认为青少年的主要活动场所就是学校和家庭,这一相对单纯的空间足以保证他们不受污染,故学法与否不甚重要。但事实是现如今这个空间与社会的界限下逐渐模糊,当各种良萎不齐的事物如潮涌来,我们既需要法律如盾一般防御毒害的侵袭,也需要用法律时刻净化我们的灵魂,为人处事皆应明礼守法,让法律规范我们的言行举止,作一个合格的人才。

用法,是人性旅途的利剑

法律是坚盾,也是利刃,法律以它的权威和威慑力。成为我们青少年保护自己的有力依靠,当我们知晓罪恶的所在,当我们面对罪恶的来犯,我们不应怯懦屈服,或长芯退缩,让我们举起法律的长矛,向罪恶投出我们青少年的人格和勇气。

我最喜欢将法律比作阳光,温暖、灿烂,代表了最高的力量和权威,给人以无穷的安慰与勇气,我希望这一抹金黄色洒满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洒满每一位青少年的心田地,用它的温暖驱散他们心房的冰冷与肮脏,用它的力量给予他们健康成长的动力,让每一缕阳光都化为蕴藏公平与正义的种子,生根、发芽、长成满地鲜花烂漫,让使世界永远春色洋溢,生机勃勃。

法律与道德

高中 2006届2班 朱思源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从人类出现,人与人之间就了一定的相处法则。有了法则,人与人才能相安无事。这些约定俗成的法则,是法律与道德的鼻祖。这时的德与法,实为一体。

可是我们知道,今天的法律与道德,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它们是从何时开始分离的呢?

这应该追溯到奴隶制前期,阶级开始形成,统治阶级的利益与被统治阶级发生了冲突,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暴力保证其社会制度的稳定推行,这就是最早的法律。当法律走上神坛,拿起权杖的时候,道德开始把根扎在广大的人民当中。这时候的法律,代表的是少数人利益,因此它与道德分离了。

法与德的矛盾,由此而生。在秦优以前,百家争鸣,但真正得天下的秦国,有的正是韩非子的法家学说。用强大的法律力量来约束控制天下,确实能平定乱世,但它对人性的压制,可想而知。

防民之心,甚于防川。一味地以法御德,便知鲧的治水,一味地封堵,难免有决堤的一天。秦兵虽然强盛,但也难免一败涂地。

到了汉代,尤其是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道德的地位,上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不过此时的道德,已经与从前大不相同。汉武帝采取的,是大禹治水的方向,疏堵结合,把道德舆论,引向了有利于封建统治的方向。

事实证明,这一方法是行之有效的。凡在阶级社会,必定存在不同的意识形态,只有用德育加以引导,并用法律加以约束,才能保护社会的稳定。

立足现在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也还是存在阶级斗争的阶级社会,只不过统治阶级不再是少数人,而是占绝大多数人口的劳动人民。

那么今天,我们所提倡的道德,所制定与执行的法律,应录是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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