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庄幼儿园
校内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校内资助是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做好校内资助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校内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做到应助尽助,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园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资助经费提取做好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和遵化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校内资助工作领导及评审小组 组长:刘红艳(园长)
组员:付荣英 张红侠 麻东红 骆静怡 刘红秀 乌娜
沙伶云 张立杰 (班主任及教师) 沙玉红 张冬辉 张宇妹 (家长代表)
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集体认真研究,严格审查,确保我园最困难的儿童和家庭都能得到资助。
二、资金提取额度及使用办法:每年从幼儿保教费中及时足额提取3%作为校内资助经费,做到专款核算、专款专用。
校内资助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补助及其他与资助贫困幼儿相关的支出。 三、资助对象
在我园就读的的3—5周岁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2、低保家庭儿童;3、孤儿;4、残疾人家庭儿童或残疾儿童;5、军烈属子女;6、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家庭儿童。
四、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分上、下两学期)500—1000元。
五、资助评定流程: 1、申报。
(1)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我园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资助原因,阐述家庭现状、经济来源、贫困程度、为何贫困等。
(2)提供村委会出具的现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简要阐述家庭现状、经济来源、贫困程度、为何贫困等),加盖公章,村委会人员签字。
(3)提供有效期内的扶贫手册、农村低保证、残疾人证、农村特困供养证、孤儿相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审核。在学生提出申请并交齐相关资料一周内,评审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逐一入户走访,实地核查该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整理好相关核查材料(走访、入户影像资料等),召开评审小组会议,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评审确定初步受资助学生名单。
3、公示。受助学生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受资助学生的基本情况和资助标准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六、资金发放:按照遵化市教育局政策要求,我园在经费拨回一周内完成校内资助金提取工作。受助幼儿家长亲自签字领取资助金,学校将资助金发放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七、加强校内资助工作管理
1、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班级群、宣传栏、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将校内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2、落实工作责任。校内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班主任负责政策宣传、本班幼儿家庭情况收集及申报资料的整理,幼儿园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分年度建立校内资助档案,及时收集、整理校内资助档案材料。
3、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对待校内资助工作,规范落实校内资助申报、评审、公示、资金提取与发放、资助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程序。
4、实行动态管理。为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对贫困家庭幼儿的界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开学后评审小组对本单位贫困家庭幼儿重新核定、申报,家庭经济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可不再确定为贫困家庭幼儿。
平安城镇东门庄幼儿园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