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2009年第105号――发行2009年第五期储蓄国
债(电子式)和2009年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法规类别】债券国债管理
【发文字号】财政部公告2009年第105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9.09.08 【实施日期】2009.09.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财政部公告 (2009年第105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9年第五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第五期)和2009年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是财政部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其中第五期期限1年,票面年利率为2.60%,发行额为200亿元;第六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3.73%,发行额为200亿元。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09年9月15日至9月29日,公告日至发行截止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 1 / 2
行。
二、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从2009年9月15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9月15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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