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诚信奖惩制度

教师诚信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教师诚信奖惩制度: 一、师德:

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每一位教师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做到教师“八条禁令”规定。认真研读教师诚信“十不准”,树立以德立教,以诚立信,为人师表的思想,做到既教书又育人,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严禁有损师德(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参与赌博、搞不团结及有偿家教、参与邪教活动宣扬封建迷信、工作期间饮酒、下棋、网购、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等)、有损学校声誉、有损教师形象的现象发生。 学校实行记分制,如无违反师德规定,每学期诚信得分为满分;如有家长、学生、社会群众或上级部门来电、来信或来人向学校领导反映有违反教师诚信“十不准”的现象,并经调查核实,按照教师失信信息录入标准规定减分,录入并上报教育局失信教师信息。并与教师年度考核直接挂钩。 二、考勤:

每一位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做到有事请假,有病请假,不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调课、停课、缺课。每位教师应请假应由校长批准,并交教导处备案并及时销假。如未请假则按旷工对待计入教师失信息档案。

教导处要对教师到校和离校情况根据及时告知和无告知按周进行统计,每周定期以公告形式进行公布,并作为年度考核和评选诚信教师的依据之一。 三、能力:

教育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教师的业务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好坏。因此,每一位教师必须认真抓好教学和教研工作,做到不备课不上课,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加强业务进修,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积极开展教育科研,积极参加高学历进修,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业务和理论水平,更好地为教育服务。学校设以下各项奖励:

1.教师的教改论文及经验介绍发表学校给与相应的奖励。 2.教师个人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凡经教育部门层层推荐的各级教学业务类的集体竞赛进行奖励。

3.教师个人上公开课,按照级别给与相应奖励。

4.凡经教育部门层层推荐的各级立项的获奖教育科研成果给予奖励。

以上奖项必须独立完成,不能抄袭他人论文和教学成果,购买虚假证书骗取荣誉。如若违反将录入失信信息,并与教师年度考核直接挂钩。 四、业绩:

全镇教师要树立校兴我荣的集体主义荣誉感,为学校的集体荣誉,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办学档次团结协作、努力工作。镇教办特设集体荣誉奖,内容包括文明单位、文明学校、

综合性先进集体及有关单项、专项的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评估、督导、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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