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驾驶员聘用管理办法
(第四版)
为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确保所招聘驾驶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驾驶技能合格,选聘优秀驾驶员为企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招聘办法
第一条 应聘驾驶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男女不限;男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20至53岁;女身高米以上,年龄20至48岁。
(二)安全资历要求:2年内无行车责任死亡事故。 (三)证件要求:
1、持有《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证明书》、《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拟应聘驾驶公路客运车辆的,并且提供《从业资格证》、《现场救护资格证》;
2、城市公交车驾驶员,持有A1或A3《机动车驾驶证》的其中一种均可;
3、其他车辆驾驶员,按法律规定。
(四)具有娴熟的驾驶技术,良好的应变能力,稳定的心理状态,安全意识强。
(五)思想道德: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被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本公司禁入的行为。
第二条 办理《准驾证》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 招聘人数:
1、是公营车的驾驶员,由用人部门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送用人计划;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拟出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通知安全管理部门招聘人数审批的情况。
2、是承包车的驾驶员,由经济责任人直接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步 应聘者提交《求职书》和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第三步政审与仪容:对应聘者,安全管理部门应按以下四方面进行审查:
一是审查应聘者是否曾在我公司工作过,是则应认真审核从前在
本公司的表现情况,特别是了解其离开公司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该应聘者发生严重违规违法事件而被我公司解聘的人,则拒绝聘用。(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黑名单数据库)
二是通过向营运管理部门、曾经工作过的车队了解其从前的工作情况,如果该应聘者工作态度不佳,则拒绝聘用。
三是审查应聘者有没有发生被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本公司禁入(黑名单)的行为,有则拒绝聘用。
四是对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言谈举止情况进行观察,如果仪容仪表不端正,言谈举止粗鲁(不文明),则拒绝聘用。
合格者可以进到下一步。
第四步 证件审核:按本办法第一条规定,对证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者可以进入下一步。
第五步 初试: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基本理论、必要时并进行实际操作技能初试,合格者可以进入下一步。
第六步 交纳安全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安全管理部门通知财务部门。交纳安全保证金者可以进入下一步。
第七步 上报复核:由安全管理部门填写“驾驶员审核考核登记表”,经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南宁运德公司安全稽查保卫处复核,复核合格者,通知其到运德集团公司职工医院体检。
第八步 培训考核:经体检合格者,到南宁运德公司指定的培训部门进行岗前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培训和驾驶技术考核。
第九步 跟车实习:
1、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实习证》的应聘者,由安全管理部门通知其到营运管理部门实习;
2、营运管理部门安排应聘者到车队实习,实习不少于5个班次;实习驾驶员不能作为报班驾驶员使用;实习期满,营运管理部门(带班驾驶员、安全员、车队长)对应聘者作出鉴定。
第十步 办理准驾证:根据营运管理部门的鉴定等情况,经安全管理部门综合考核合格后,填写《驾驶员换证审核表》,再经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南宁运德公司安全稽查保卫处核准,办理《准驾证》。
第三条 对已取得《准驾证》的驾驶员,录用程序如下: (一)公营车驾驶员:
1、制度培训:在取得《准驾证》之后,由安全管理部门通知其到相关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公司管理制度培训,培训时间每个部门不少
于4小时。
2、在制度培训的同时,安全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工手续。
3、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4、在获得上级同意用工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书面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5、安全管理部门让驾驶员写出安全行车承诺书和遵守公司制度的承诺书,建立驾驶员管理档案;在办理上述手续后,由安全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6、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接到安全管理部门的手续完备通知之后,驾驶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员工档案,并书面通知营运管理部门安排工作。
7、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1)初次到公司工作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满,经各方面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驾驶员,不合格者以予解聘;
(2)对第二次到本公司工作的,可以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二)承包车驾驶员:
1、制度培训:在取得《准驾证》之后,由安全管理部门通知其到相关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公司管理制度培训,培训时间每个部门不少于4小时。
2、由安全管理部门通知驾驶员,统一到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自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之后,驾驶员与经济责任人签订协议,其中一份留安全管理部门存入档案。
4、安全管理部门让驾驶员写出安全行车承诺书和遵守公司制度的承诺书;建立驾驶员管理档案。
5、安全管理部门通知(口头、书面均可)经济责任人:驾驶员可以上岗。
第四条 安全保证金:公共汽车驾驶员2000元/人,其他车型执行运德集团公司规定标准,安全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二章 解聘办法
第五条 解聘办法 (一)部门职责:
1、在试用期间,因工作方面考核不合格、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而拟解聘的驾驶员,由用人部门提出书面材料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