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核算办法

*****银行系统业务及管理费核算说明

业务及管理费是核算和反映*****银行系统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具体项目及核算说明如下:

一、业务宣传费、广告费

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是指开展业务而发生的宣传推销费用。包括宣传活动费、宣传资料、广告设计费、广告牌出租费、媒体广告费和其他宣传广告费等项目。

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费支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的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二、印刷费

核算各种业务凭证、账簿报表、信封信纸等的印刷费以及相关的包装、运送等费用。包括一般业务凭证、重要凭证、刻制业务图章以及其他印刷费等。

三、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为提供各种金融服务而发生合理、必要的应酬费用。主要包括招待客户发生的餐饮、住宿费(员工外出开会、出差发生的住宿费为“差旅费”)、香烟、食品、茶叶、礼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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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活动等费用支出。

新税法规定:凡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准予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即取二者较低者扣除。

业务招待费由各级财务主管部门根据下属机构实际需要统一控制、列支。

四、电子设备运转费

核算为保证计算机正常运转而购置各种电脑及打印机耗材和日常维护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网络运行费、纸张、色带、碳粉、墨盒、硒鼓、软盘、键盘等。

五、钞币运送费

核算为运送钞币而支付给押运公司的服务费及购置专用钞袋等发生的费用。

六、 安全防卫费

核算出于安全防范需要所购置的安全保卫器械;安装营业网点的防护门窗及柜台栏杆;消防专用设备;保安(经警)人员工资和补贴;安防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费;安防服务费等。

1、以上支出如果是在营业网点装修过程中发生的,可计入装修费;

2、以上设备如果能单独区分,可在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资产中列支。

七、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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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为各项财产投保而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包括:车辆、设备、现金等财产保险、金融场所综合险以及特殊岗位员工人身意外险等。

八、邮电费

核算因办理各项业务而支付的各种通讯、邮递费用,包括网络通讯费、邮递费、电报电话费、电话及传真安装费、以及话费补贴等邮电费用。

九、诉讼费

指因案件败诉而列支的无法收回的诉讼费用。为清理不良贷款而发生诉讼费暂在“暂付款项—诉讼费”科目核算,根据判决结果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自行承担部分转入“诉讼费”中列支;

2、客户承担部分,收回时冲减暂付款项;无法收回的按坏帐损失掌握,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在“资产减值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列支。

对垫支诉讼费及因败诉而列支的诉讼费,需经资产保全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列支。

十、公证费

核算因业务需要在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所支付的费用。 十一、咨询费

核算因业务需要聘请相关部门顾问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法律咨询费、工商咨询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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