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ⅩⅩ支行风险代理清收协议模板

精心整理

中国银行ⅩⅩ支行风险代理清收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6】年【】月【】日在中国【成都市】共同签署。 甲方:【】分行 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山东鑫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ⅩⅩ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海路4931号财富国际商务大厦1406 邮编:261041 电话: 鉴于: 1. 为加快清收处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协议第一条“委托清收标的”“项下的债权资产的清收。 2. 乙方是经合法注册的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清收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清收的标的债权资产(以下简称“委托清收标的”)相关信息见下表: 序号 1 2 合 计 二、委托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12个月,即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1年月日止。 三、代理权限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由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委托清收标的的清收代理人。 (二)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签发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四、代理职责和权利义务

精心整理

主债务人(受信主体) 债权主合同名称及编号(或签订日期) 至本协议签署日债权本金余额(币种,货币单位) 精心整理

(一)在代理过程中,具体清收方式和清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债权转让、债务减免、调解、和解、重整等)由甲方决定。乙方应依法依约依授权履行其代理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发生,否则,依法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承诺对因越权代理或其他违法行为给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代理过程中,乙方须勤勉尽职,最大限度地快速高效代理清收,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和时效期间等利益;乙方至少每月向甲方书面反馈代理清收进展情况;在清收完毕或终止代理后5个工作日内,要整理清收案卷,移交甲方一份存档,并向甲方提交结案报告。

(三)在本协议规定的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接受本协议代理事项中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任何第三方的委托,代理其参与调解、诉讼、仲裁、非诉讼活动以及其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但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四)现金清收的,回款须由偿债主体或司法机关直接全额转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不得截留、挪用或从中先行扣除代理费;拟以资抵债的,须经甲方同意,乙方应配合办理抵债资产变更登记和交付手续。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并按《保密承诺》的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五、代理费 (一)代理费的计提。代理费以相应的代理费计提基数乘上相应的代理费率得出的乘积计提。代理费的计提基数按本条第(二)款的标准计算,代理费率按本条第(三)款的标准计算。 (二)代理费的计提基数 1.现金清收的计提基数。代理费的计提基数为代理期限内委托清收标的实质回收的货币资金【以代理期限内(或抵债资产变现后)进入甲方指定账户的实质回收资金为准】减去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实际支付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保全费、法官调查取证费、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等)后的净回收额。 2.非现金清收的计提基数。如甲方同意回收非货币资金资产(以代理期限内登记至甲方名下或为甲方实际控制的实质回收抵债资产为准)且同意在该资产变现前支付代理费的,代理费的计提基数为抵债金额减去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实际支付的前述必要费用后的净回收额。

3.特殊情形下的计提基数说明。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委托清收标的转让的,转让对应价款不计入代理费计提基数,乙方无条件同意债权受让方承继本协议项下相应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

(三)代理费率。代理费率为%。

(四)代理费的支付。代理费支付期限为代理期限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在代理期限内代理实质收回非现金资产且甲方要求在该资产变现后支付代理费的,代理费支付期限为该资产变现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变现时间及变现价格由甲方自行决定)入账后20个工作日内。

(五)代理期限内,甲方不预支乙方案件调查、取证及差旅费等费用。代理期限届满,若甲方未能实任何现金清收或实质收回非现金资产的,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费。

六、违约责任

(一)协议解除。在代理期限届满前,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代理职责和义务等行为,或者乙方擅自披露或泄露与甲方或代理事项相关的任何信息,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提前解除协议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报酬,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二)赔偿责任。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代理职责和义务等,或擅自披露或泄露与甲方或代理案件相关的任何信息,或未尽专业职责导致委托清收标的的时效期间利益丧失,或代理行为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一)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三)本协议签署前形成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任何文件如与本协议相冲突,应以本协议为准。 (四)如果本协议的某条款被宣布为无效,应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分行与山东鑫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风险代理清收协议 签字页 甲方:【分行(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山东鑫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保密承诺

致:分行

地址: 鉴于:

就【】项目(下称“项目”),承诺人(以下简称“我方”)将接触及其分支机构(以下合并简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称“银行”)的相关保密信息,为了保护银行银行的商业利益,我方特作如下承诺: 1 保密信息 1.1 保密信息的范围

本承诺中的保密信息是指银行向我方、我方的代理或顾问提供的,有关银行或该项目的尚未对外公开披露的有关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保密信息:

1.1.1 项目洽谈过程中获得的信息。我方在合作洽谈及业务开展过程中所获知的相关保密信息等; 1.1.2 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我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所获知的与项目交易基础资产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信息、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财务信息、资产处置状况信息等。 1.1.3

该项目的交易信息。与项目进展、签署、执行过程中形成的交易结构、交易模式、交易文件相关的法律、商务信息。 1.1.4 1.2

其他保密信息。我方获得的其他与邮储银行相关的信息。 保密信息载体 保密信息载体是指承载保密信息内容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电子文档、磁盘、CD、电子信息数据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 1.3

复制件 复制件是指保密信息或保密信息载体的复制件,包括任何文件、电子文档、注释、摘要、分析,或以任何其它方法再现的保密信息。我方制作的所有复制件应当清楚地表明为保密文件,并且受本承诺书条款的约束。 2

非保密信息 我方可以证明属于下述各项的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2.1 2.2 2.3 务; 2.4 3

在银行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以前,我方已通过合法渠道获知的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所有权

已公开发表或非因我方的原因,已为公众所知悉的保密信息; 银行书面同意公开的保密信息; 我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的保密信息,且该第三方对该等保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归银行所有,我方不享有上述保密信息的所有权、排他独占使用权、再许可使用权或其他权利。我方对上述“保密信息”使用的方式和程度仅限于在取得邮储银行事先同意和本承诺中约定的范围内。 4

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范围

我方承诺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为我方直接参与该项目的相关参与人员、我方为该项目聘请的相应专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业顾问(如有)及协助我方完成交易的其他相关方(如有)(以下合称“有权人士”。) 5 5.1

保密义务

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的义务

我方承诺将采取一切合理保密措施,妥善保管邮储银行的保密信息,禁止任何与该保密信息无关之人员接触或取得该保密信息。 5.2

对外披露的书面许可义务

未经银行的书面许可,我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将保密信息公布、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 5.3

确保有权人士遵守保密信息的义务 我方有确保有权人士遵守保密信息的义务,就有权人士对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5.4

注意义务 我方同意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银行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尽到与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谨慎注意义务。 6 6.1

声明、保证和承诺 不滥用保密信息 我方承诺所接触的保密信息将仅为完成该项目目的而使用,不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任何场合及交易,也不以任何其他方式滥用保密信息。 6.2

利益冲突的披露 我方承诺在该项目中不存在利益冲突,并确保我方聘请的任何有权人士在该项目中不存在利益冲突。我方承诺在接触保密信息后,不再接受在该项目中与邮储银行有利益冲突的第三方的聘请,并为该方提供任何服务、咨询。 7

保密义务的例外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可披露相应的保密信息,此时我方的披露不视为违反保密义务,但我方应就所披露保密信息的范围、程度及时通知邮储银行。 8

保密信息的返还、销毁或永久删除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邮储银行有权要求我方将保密信息载体或复制件予以返还、销毁或永久删除,但国家或者行业协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

费用承担

我方履行本承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我方承担。 10 损失赔偿

如我方违反本承诺而给邮储银行造成任何损失,我方同意予以足额赔偿,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邮精心整理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