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煤矿“一通三防”异常信息分析评价处置制度中平〔2016〕62号

中平?2016?62号

关于印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煤矿“一通三防”异常信息分析

评价处置制度》的通知

各原煤生产单位,机关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2号)和豫煤办?20146?126号文件要求,有效防控一通三防和防突事故,结合实际,集团修改制定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矿“一通三防”异常信息分析评价处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2016年4月1日

(电子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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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矿“一通三防”

异常信息分析评价处置制度

第一章 异常信息界定

第一条 凡出现影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通三防”和防突方面异常征兆、信号或(重要、关键设备)异常工作状态,均视为异常信息。根据异常信息对煤矿(井下)安全的威胁程度和处置原则的需要,将异常信息分为一类异常信息和二类异常信息。

第二条 一类异常信息

(一)井下作业区域出现无风、微风、循环风。 (二)瓦斯超限或受瓦斯超限影响区域没有实现断电。 (三)采掘活动中突然出现地应力(矿压、矿震等)异常显现。

(四)区域瓦斯防治、地质前探、区域检验和区域验证等打钻过程中出现明显突出(有声和无声)预兆;包括区域打钻出现中度以上喷孔和中度以上煤炮现象。

(五)石门揭煤、过煤门中瓦斯涌出异常;采掘过程中过老巷(老空)中瓦斯涌出异常。

(六)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健全或运行不正常。 (七)矿井总回风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75%。 第三条 二类异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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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地点通风设施损坏。

(二)矿井主要通风机工况参数(风压、风量)波动异常。 (三)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供风量不足。 (四)局部通风机自动倒台不能正常转换。

(五)采掘工作面区域验证、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等工作出现指标超标;区域打钻出现顶、夹钻或轻度喷孔和煤炮现象。

(六)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 ,采区总回风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75%。

(七)出现瓦斯局部积聚现象。

(八)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正常浓度(同工序)的50%以上或增幅0.3%以上。

(九)安全监控系统中个别地点设备故障、损坏;监控系统短时间(瞬间)传输不正常;监控系统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安设位置、调校、检测检验不符合规定。

(十)采掘过程中出现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或煤层厚度、倾角、软分层厚度等赋存条件发生急剧变化。

(十一)瓦斯抽放泵故障停止运转;瓦斯抽放泵负压、轴温、声响异常。

(十二)采掘工作面(重点为上隅角)或其他地点出现高温点、烟雾或CO超标(24ppm)(说明:因井下爆破作业后产生的短时间CO超标现象应定期分析、确认是否与产生煤层自燃现象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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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同时加强爆破程序化作业制度管理)。

(十三)粉尘浓度超标或沉积煤尘超限。 (十四)与“一通三防”有关的其它异常信息。

第二章 异常信息处置制度

第四条 为确保煤矿各部门对异常信息及时采集处理,落实齐抓共管责任、主动协同配合,有效、果断处置异常信息,超前防范各类事故,要求各单位成立异常信息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成 员:安全副总、通风副总、防突副总、地测副总、采煤副总、开掘副总、机电副总以及调度、安检、防突、通风、地测、采煤、开掘、机电、总办等部门负责人。

异常信息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异常信息处置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总工程师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副总和防突、通风、地测、开掘、采煤、安检、调度、机电、总办等职能科室各指定1~2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负责异常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安排制定措施,监督措施落实及解除等各环节的全面管理。

第五条 异常信息的采集

(一)各级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安检员、瓦斯检查工、防突测试工及现场作业人员是现场异常信息采集的责任者,要通过观察记录施工作业过程、巡回检查等方式进行异常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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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井调度室(安全监控)值班人员是安全监控异常信息采集的责任者,要通过调度通讯(安全监控)系统等进行异常信息采集。

第六条 异常信息的汇报程序

(一)任何人发现异常信息时,必须第一时间向矿调度室汇报。

(二)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异常信息汇报后,必须及时汇报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及相关领导。

(三)一类信息必须在30分钟内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和通风调度电话(或书面)汇报。

(四)二类异常信息,每天18:00前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向集团(公司)通风调度汇报(时间跨度为前日16:00至当日16:00)。由通风调度汇总后及时汇报相关领导(详见附件2:异常信息汇报表)。

第七条 异常信息处置制度

(一)一类异常信息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停电、撤人。 1.现场管理人员(带班领导、跟班干部、班组长、瓦斯检查工等)或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发现异常信息时,必须第一时间发出停止作业、停电、撤人的命令,带领指挥现场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2.由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负责,接到异常信息汇报后,立即通知受到安全威胁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二)二类异常信息必须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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