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对方辩友以及在场的观众朋友们: 大家好!
随着中国传媒技术的提高和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广大社会媒体和群众对司法审判的关注度也日趋增加,中国人面对公众事件少了淡漠的观望,多了意见的表达。 今天我们的辩题是“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而我方认为利大于弊,首先“社会舆论”是指公众对于社会事件、现象的态度和意见,是反映主流民意的重要形式,我方认为的“司法审判”也不仅是指案件在法庭上的审判过程,而是整个法律体系,因为不论是立法过程,司法过程还是普法过程,都是一个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的完整体系。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法律的本质正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是维护社会和谐的有力工具。下面,我方将从以下三个方面陈述我方观点。
第一,舆论对司法实施的过程起监督与促进作用,能有效保证司法公平,减少司法腐败。《论法的精神》中曾有这样一句话: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可能滥用权力,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当法官被赋予了生杀予夺的权力时,如果不加予制约,如果不使审判过程更加透明,就可能会有滥用权力的发生,舆论不仅能挖掘隐藏的法律问题,更能将法律行使的过程置于公众的目光之下。我方希望对方辩友注意的是,这里讨论的是大众舆论对于司法审判的“关注”,而不是“干预”
或“影响”,司法审判在执行过程中的最低要求就是应不受除法律以外的因素的干扰和制约,也即每一个司法过程都应保证其独立性,而大众舆论的关注,不会导致对方辩友即将会告诉我们的舆论使案件重判这样类似的情况发生,恰恰相反,舆论的关注使司法实施过程暴露在聚光灯下,公开和透明的优点更加保证了审判过程的独立性与公正性。我们再举一个例子,孙志刚因未随身携带身份证件被误认为“三无人员”送往收容站,且被毒打致死,官方却坚持称他是正常病死。在舆论的强烈关注下,案件被重新调查,最终,十多名涉案人员得到了应有的惩戒,并使违宪的《收容遣送办法》被整改。试想,如果没有舆论的关注,司法公平如何保证?
第二,社会舆论能推动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的法律体制正处于逐步走向完善的大发展时期,构建法治社会就需要及早发现现有法律中存在的问题并尽早解决,而舆论的意见反馈可以加速法律体系的完善。司法的目的就是旨在解决社会中的纠纷与问题,如果公众对其充满不认同,那么法律的公信力又体现在何处呢?
第三,舆论能提高人们对法律的关注,引发讨论和思考。对舆论的正确引导能弘扬法律精神,提升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并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的风气。通过社会舆论,每位公民都能切身关注了解法律,真正做到知法懂法,提升公民的个人素养和法律意识。长此以往,社会舆论的良性循环,将为尊重法律的风气形成和法治社会的形成注入不竭的动力。
综上,我方认为“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