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科学、系统地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
综合测评总分 = 基本素质分 + 专业素质分 + 附加分 - 扣除分。 二、基本素质 (一)思想政治素质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关心国家大事;
2.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识大体、顾大局,社会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
3.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关心国家大事和国际时事,积极参加马列学习小组、党课学习小组的学习,主动向党组织靠拢。
(二)道德素质
1.践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基本道德规范,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 2.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校园秩序,履约践诺、知行统一、自省自律、自尊自爱、举止文明;自觉参与文明宿舍建设,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学习态度
1.热爱本专业,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爱惜学业;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积极性高。不作弊、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能利用各种途径和有效资源进行学习。
(四)团队意识
1.团结协作,互助友爱,有一定活动组织能力;
2.集体荣誉感强,能积极主动参与集体建设,参加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五)创新意识
1
1.思维活跃,能独立思考问题,并对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关注相关学科发展方向,有一定的创新意识;
2.积极参加各类科技、科研、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并取得一定成绩; 3.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一定成绩。 (六)文化素养
1.重视科学知识、人文素养及审美鉴赏能力的提高,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形体等表达能力;
2.积极参加各类文化教育、交流和讲座等活动。 (七)身心素质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2.能正确认识自我,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和情绪自控能力,保持心理健康。 三、专业素质
是指本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及教学实践课(包括课程实验、课程设计、实习等)的加权平均成绩。
四、综合测评办法
(一)综合测评满分一般为100分(个别人因附加分较多可能超出100分)。 (二)专业素质成绩按65%计入总分。
专业素质成绩取各门课程加权平均分,公式为:
??课程成绩?学分?A?
?学分课程为上一学年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同一年级同一专业门数相同,考试内容相同)。 考查课及教学实践课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0、80、70、60、50分计算成绩。
补考后及格课程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按60分计算,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课程按原不及格成绩计算;缓考课程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基本素质成绩按35%计入总分,各项分值如下:
以下每条中“1”项为基础分(定性部分),符合“1”项标准即可获此基础分,如
2
有不足,酌情扣分;“2”项根据各院(系)实际情况,针对学生具体表现,参照附件2,由测评小组给分。
(1)思想政治素质(共15分) 其中: 1(10分)、2(5分) (2)学习态度(共20分) 其中: 1(10分)、2(10分) (3)道德素质(共20分) 其中: 1(10分)、2(10分) (4)团队意识(共10分) 其中: 1(6分)、2(4分) (5)创新意识(共10分) 其中: 1(6分)、2(4分) (6)文化素质(共10分) 其中: 1(6分)、2(4分) (7)身心素质(共15分) 其中: 1(10分)、2(5分) (四)基本素质测评
1.成立班级测评小组。以班为单位,由全班学生选举产生7~9名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学生代表要求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有一定威信和代表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为测评小组当然代表,其他代表可以由宿舍为单位推荐,也可由全班同学协商推举;
2.召开班会,由学生个人对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向测评小组提供需加分的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测评小组按基本素质的各项内容给每一位同学打分;
3.计算全班每位同学的测评结果;
4.根据日常考核,对本班的测评结果进行复议,如与实际不符,报由班主任和辅导员同意后,可做适当调整;
5.核实每位同学的附加分,给出上学年度每位同学的客观评语;
6.测评工作由辅导员协调监督,班主任负责实施,测评结果向全班公布。 五、附加分标准
(一)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包括科技制作、科技论文、创业计划竞赛和各类学科竞赛等)的奖励加分。
奖励等级 奖励分 等 级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3
一等奖 3.0 2.0 1.0 其它等级奖 2.6 1.6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