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船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船 营 区 教 育 局 船 营 公 安 分 局

吉船教联发?2010?4号

转发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党(工)委、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培训学校,辖区派出所、巡警大队、夜防大队:

现将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公通字〔2010〕38)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 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意见》精神

?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明确、具体,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很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派出所的领导同志和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

全面把握?意见?的基本思想,结合贯彻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的措施办法,制定

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二、全面对照检查,有针对性整改解决问题

在普遍学习?意见?精神的基础上,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培训学校、派出所为单位,对照?意见?第3—18条的各项具体要求,对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逐一研究解决办法,落实责任人,确保今年10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省、市、区三级要组成督导组,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督导。

三、开展检查验收,全省通报情况

省、市、区三级督导检查验收要自下而上逐级进行。11月1日前,各单位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情况完成自查。11月10日前,区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年底前,省、市综治、教育、公安部门联合组织对全省此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全省。

船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船营区教育局 船营公安分局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

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

和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预防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牢牢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以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薄弱环节为重点,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广大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2、工作目标。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有效推进,自我防范能力全面提高;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危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和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网络、

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大力加强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将学校、幼儿园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对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和经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教育部门统一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对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经批准登记注册的各类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教育部门要协同共青团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尚未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各类课外班,综治部门要协调当地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担负起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抓紧按程序登记注册;凡由乡镇、街道以出租等形式提供土地、校舍支持或利用私人出租房屋举办幼儿园的,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由综治部门协调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落实业主、房主的安全管理责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安臵学生和儿童。

4、调整充实学校、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学校、幼儿园应设臵治安保卫机构,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专职门卫,并将治安保卫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情况报县级公安机关备案。地方政府要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学校、幼儿园聘用保安人员。学校、幼儿园要根据需要,合理确定专业保安人员数量,于2010年秋季开学前配齐到位。保安人员要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保安人员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械,保障保安人员依法有效开展工作。

5、完善落实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幼儿园要落实每日值班制度,安排一定数量的教职员工担任治安员,参与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治安执勤;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小学、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的流程和要求规范食堂管理,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操作间;严格实行每月安全隐患自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要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合理配备专门的生活管理和安全指导教师;寄宿制学校、幼儿园要实行住宿学生请假登记、夜间巡查等制度。

6、加快学校、幼儿园技防设施建设。城市所有学校和幼儿园、农村中心小学以及其他规模以上学校和幼儿园,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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