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981-201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解读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制定背景
我们都知道,地震是一种随机性振动,有着难以把握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地震发生后可能引起火灾、毒气污染、细菌污染、放射性污染、滑坡、泥石流、水灾;沿海地区还可能遭受到海啸的袭击以及地震还容易引起环境污染、瘟疫流行等等一系列的次生灾害。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的次生灾害可能也会伴随地震出现,如高层建筑玻璃破坏造成的玻璃雨,信息储存系统破坏引起的称为记忆毁坏等灾害。所以建筑是否具有抗震性对于防止地震灾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机电系统抗震性能的提高,对于减少和防止由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因此,我们说包括建筑机电工程在内的整个建筑的抗震设计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目前我国在建筑机电工程的水、电、风各专业的设计人员在建筑机电工程设计时几乎都没有考虑到机电抗震,给系统带来比较大的隐患。
2008年汶川地震后,国家对整个建筑的抗震设计十分重视。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了紧急修订。与此同时,由深圳市置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发起,联合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国内技术权威机构向住建部提出了制定《建筑机电工程抗
震设计规范》的申请,住建部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很快得到批复。2009年10月,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9]88号“关于印发《2009年度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要求,成立了国家规范《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编制小组并展开编写工作。本规范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主编,深圳置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参编。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锂、刘振印、朱跃云、宋孝春 张青、李学好、张良平、张杰、孙成群、杨炯、张大明。
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对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及加固已有几十年的历史。那么,我们国家的机电抗震规范到底应该参照什么标准、该如何编写,是编制组的首要任务。调查发现,美国等发达国家虽然在机电抗震方面技术比较领先,但相关规范及标准并不能完全适合我国国情。如:美国国内的标准不统一,各个州都有自己不同的设计标准。同时,美国各机电分包商有自己完全的职责范围,因此不会与其它系统的管道综合到一起进行设计,只会制定与各自系统的相应抗震标准,如NFPA13(第六章)等。
因此,为了保证我们国家机电抗震设计的先进性及统一性,规范编制组在广泛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照国外先进标准,并在一些相关内容上提出了较国外先进标准更高更可靠的技术要求。同时规范完全依照我国具体国情,为了达到减轻
地震破坏,防止次生灾害,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本规范。 《规范》内容介绍: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符号; 3.抗震设计基本要求;4.给水排水;5.暖通空调;6.燃气;7.电气;8.抗震支吊架。其中:第1.0.4条、第5.1.4条、第7.4.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将《规范》各部分进行简单的介绍和说明。 《规范》第1章 总则
本章节对本《规范》的制定方针及抗震总体目标;规范适用范围;要求达到的抗震要求;以及总体设计范围及设计要求等都做了规定和概括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燃气、热力、电力、通讯、消防等机电工程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地震破坏,防止次生灾害,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的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不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