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计提的相关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照原短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4. 期末,学校应当对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在该长期股权投资期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5. 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6.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学校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1402长期债权投资
1. 本科目核算学校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
2. 学校可以根据长期债权的种类和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3. 长期债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1) 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具体如下:
? 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则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减去其中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应领取的利息,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 接受捐赠的长期债权投资,按照所确定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
(2) 长期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如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应收利息)”明细科
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如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权投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按照直线法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如初始投资成本高于债券面值,按照应当分摊的金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债券面值,按照应当分摊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3) 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照所处置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应收利息)”明细科目或“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4) 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债权投资划转为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短期债权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债权投资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已计提的相关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照原短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4. 期末,学校应当对长期债权投资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长期债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如果长期债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在该长期债权投资期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5.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学校持有的长期债权投资价值。
1421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 本科目核算学校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 学校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长期投资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投资价值在以后期间得以恢复,则应当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部分或全部转回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冲减当期费用。
3.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1) 如果长期投资的期末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2) 如果以前期间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投资价值在当期得以恢复,即长期投资的期末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按照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原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4. 学校出售或收回长期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长期投资时,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5. 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学校已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501固定资产
1. 本科目核算学校固定资产的原价。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标准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6类:
(1) 房屋和建筑物; (2) 专用设备; (3) 一般设备; (4) 文物和陈列品; (5) 图书;
(6) 其他固定资产。
3. 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并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另设辅助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4. 学校的固定资产如果发生了重大减值,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单独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5. 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1)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评估; (2) 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 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 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 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6. 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1)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金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具体如下:
? 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固定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装卸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等,借记本科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
?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所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
(2) 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提取的折旧金额,借记“业务活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