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发[2016]39号 签发人:陈海萍
关于《关于省道311线杨树坝至明登段公 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意见的通知》的整改报告 省道311线杨明段公路工程项目执行办: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包头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16年9月22日至24日对省道311线杨树坝至明登段公路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了监督抽查,以内交质监(2016)230号文件下发本次抽查结果与存在问题,要求我项目部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我项目部针对检查提出的质量安全问题与事项,根据要求逐一整改如下: (一)、需返工工程
1、K153+330-K153+390左侧拱形骨架铺砌厚度不合格,要求进行返工处理;
整改措施:对该段不合格的拱形骨架挖除,经监理验证后,重新按设计要求厚度进行砌筑(见附件:照片)。
2、K141+660中央分隔带开口处摊铺的下面层有离析现象,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艺控制;
整改措施:对该段不合格的下面层挖除,经监理验证后,重新按设计要求铺筑,同时,加强施工工艺控制(见附件:照片)。 3、K153+830-K154+170左侧蝶形边沟现浇混凝土板厚度不合格,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加强施工工艺控制,确保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整改措施:对该段不合格的蝶形边沟挖除,经监理验证后,重新进行现浇,同时,加强施工工艺控制,确保厚度满足设计要求(见附件:照片)。
4、K117+430左侧排水沟上游未砌筑隔水墙,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完善隔水墙砌筑;
整改措施:按设计图纸要求,对该段隔水墙进行了砌筑(见附件:照片)。
(二)、内业资料及工地试验室问题
存在问题:内业资料中存在个别检测记录信息不全、填写不正确,以及个别工地试验室未达到试验检测要求等问题,要求加大内业资料、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力度,确保内业资料更加完善,
工地试验室满足试验环境要求。
整改措施:培训相关资料人员,完备真实原始记录,规范相关试验及记录程序,以避免出现检测记录信息不全、填写不正确的情况继续发生,加强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实现管理制度的统一化、标准化建设,以期尽善尽美,全面完整。 (三)、施工现场安全
存在问题:部分施工现场、沿线交叉路口等处警示、警告标示牌缺失,无专人指挥,要求立即排查整改。
整改措施:对全线施工现场、沿线交叉路口等处进行隐患排查,发现有警示、警告标示牌缺失的现象,立即进行补充、加固完善,为“平安工地”建设继续努力(见附件:照片)。 特此报告
包头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省道311线杨树坝至明登段公路工程项目部
2016年11月12日
抄 报:省道311线杨树坝至明登段公路工程总监办 主题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整改报告
省道311线杨树坝至明登段公路工程项目部 2016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