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管理制度
一、监控指挥中心管理规定 二、中心内勤工作职责 三、12319坐席工作职责 四、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五、巡检员工作职责 六、督办人员工作职责 七、值班内容
1、12319投诉监控 2、市、区对讲机呼叫系统3、视频系统 4、值班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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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指挥中心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严格监控指挥中心管理,规范值班秩序,明确责任,确保指挥中心的正规运行,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进入中心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工作标牌。
二、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须向中心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离岗或空岗。
三、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不得利用工作热线和设备接打私人电话;严禁在指挥中心内接打手机电话,不得用单位电脑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等。
四、工作人员应当注意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对登录系统的口令要注意保密,离开计算机时,必须正常退出系统。不得擅自修改或让其他非专业人员修改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五、严格遵守计算机安全操作规范,未经许可严禁向计算机内拷贝及删除任何文件资料,定期进行防范病毒扫描,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
六、要增强安全防患意识,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七、做好计算机内文件和数据的及时保存,涉及管理系统的各类软件及技术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外借,不准擅自复制外传。
八、认真执行中心负责人安排的各项任务,服从管理,如有意见可通过正常途径反映,但必须坚决执行,严禁消极怠工。
九、认真做好当班记录,及时受理、立案、派遣任务和落实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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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不得延误耽搁。遇到难以立案和派遣的特殊案件(如:核查未通过、领导督办案件以及需要回退案件等),要及时报告中心负责人。
十、值班人员按要求填写《联动部门案件处理情况记录表》及《值班日记》,下班前将当班《联动部门案件处理情况记录表》打印签名上报并存档,做好交班工作。
十一、中心负责人除正常工作外,要帮助当班人员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遇到重大问题或把握不准的案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十二、交接班人员应认真交接,切实履行好交接班手续。接班员应按时接班,询问有关交办的事项,了解各级值班领导和检查各设备运行情况,在交接班登记本上将各类情况记录清楚并双方签名。交班者必须等接班者按规定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岗下班。
十三、值班时间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值班人员严禁在值班室内铺床睡觉、闲聊、吃零食、喝酒,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将值班室的卫生清理干净,保持良好的值班秩序。
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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