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济卫办发[2014]29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4.09.16 【实施日期】2014.09.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济南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卫办发〔2014〕29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卫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效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4〕14号)、《关于转发鲁政办发〔2014〕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4〕16号)、《关于加强全市政务公开任务清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济南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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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6日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卫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效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4〕14号)、《关于转发鲁政办发〔2014〕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4〕16号)、《关于加强全市政务公开任务清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拓展平台,畅通渠道

(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局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和指导,局信息中心要合理设置板块和栏目,优化版面设计,将门户网站打造成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的主渠道。要进一步整合在线服务资源,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方便公众快捷获取政务服务。要增强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通过主任信箱、在线咨询、网上留言等方式,主动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通过局网站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构整合到位后,2个月内完成委网站的基本整合,3个月内全部功能调整到位。 (二)拓展新闻发布渠道。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按照市政府要求,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采访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原则上每季度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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