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起草时间: 变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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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MST-MS-011 批准人: 版本号:A0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 年第58号)的规范性文件,满足规范本公司设施设备的维护、验证及检定的要求,严格设施 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保证设施设备能安全、有效、规范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
(1)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 (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3)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4)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5)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的相应设施设备。
二、库房温度、湿度应当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有特殊温湿度 贮存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有效调控及监测温湿度的设备或者仪器。 三、计量仪器校正
1、常使用中的设备(温湿度计)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相关的检定和校准,在使用过程中 发生故障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而又未到检定周期的设备应尽快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才 能使用。
四、质量管理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 和器具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2、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行政部归档交质量管理部保管。 五、设施的维护
1、对计量量具实行标志管理,给每台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量具贴上彩色标志,以表 明其状态。
2、彩色标志的种类、用途:
(1)经检定、校准,证明检测仪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或不必检定、校准,经检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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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如计算机、打印机);或无法检定,校准,经比对等方式验证其性能符合要求的检测 仪器设备均用合格(绿色)标识。
(2)经检定、校准,证明其性能在一定量限、功能内符合要求或降级使用的检测仪器设 备用准用证(黄色)标识,并明示其限用范围。
(3)已损坏,或经检定、校准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或暂不使用的检测仪 器设备用停用证(红色)标识。
(4)检测仪器设备标志,由行政部计量管理员根据有效证填写相应内容,交使用部门粘 贴。
六、设备的验证
1、所有有计量的仪器设备购进后投入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定、校准,并进行有效验证(冷 库温度监控仪、仓库温湿度计)。且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一次验证。
2、验证是指对冷库以及冷藏、保温等运输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并形成 验证控制文件,包括验证方案、报告、评价和预防措施等,相关设施设备停用重新使用时应 当进行验证。
3、当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长时间停用后重新启用)时,应重新进行验证。。
4、验证工作由验证小组进行实施,验证小组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给合公司相关部门组成, 一般对使用操作方法和检测效果进行验证,以最适合的方法使用和操作。
5、验证前必须按使用检测效果、目的和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为基础,由验证小组负责制 订详细的验证方案、偏差处理和预防应急预案,交验证领导小组批准,并严格按照所制订的 验证方案进行验证。
6、验证结束后对验证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最终确定一个最适合药品质量保证目的的验 证结果,验证小组按此验证结果生成验证分析评估报告,并在报告中签名,交由验证领导小 组审核确定,并出具验证合格报告,已验证的项目及相应的文件方可交付正常使用,并由验 证小组对相关文件组织培训。验证文件资料按要求留档保存。
7、根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及条件,正确、合理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8、质量管理部建立并保存设备的技术档案,如:使用说明书、规格参数、验收记录等。 9、设备档案记录应按质量管理记录凭证的规定要求保管。
10、记录和数据应可追溯,长期在使用的设备应定期对设备的相关验证和检定、校准数 据进行分析,评定使用效果以保证测定数据准确。
11、设备的验证和检定、校准失效或达不到相关规定的应按要求降级使用或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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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计量设备检定证书
设施验证方案 设施验证报告
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仪器设备台帐 设备日常保养点检表 计量器具检定记录卡 养护设备使用记录 设备报废单 仪器设备保养计划
QMST-QR-013 QMST-QR-014 QMST-QR-015 QMST-QR-016 QMST-QR-018 QMST-QR-012 QMST-QR-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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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起草时间: 变更记录:
审核时间:
审阅人: 批准时间: 变更原因:
编号:QMST-MS-012 批准人: 版本号:A0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 年第58号)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本公司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人员的健康状况,特制本制度: 一、办公场所卫生
1、卫生进行划区管理,责任到人;
2、搞好办公场所的卫生,陈列医械及文件的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保 持室内整洁、卫生、安静。室内所有设备摆放整齐;文献、书籍和文具在使用后一律放回原 位;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用电脑玩游戏、放音乐;
3、门窗、墙壁、桌椅、地面洁净,无尘垢。照明、取暖或降温设施保持完好,空调过滤 网及墙角半月清一次;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 垃圾、污垢或碎屑;
4、保持用具以及用品器材的清洁卫生。 二、库房环境卫生
1、库区内不得种植易生虫的草木; 2、窗前、窗内无污物;
3、货物摆放整齐,保持包装箱、盒干净整洁;
4、定期检查仓库五防卫生,库房内墙壁、顶棚光洁,地面平坦无缝隙,库内每天一清扫, 每周一大扫;
5、库房门窗结构紧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火、防鼠、防虫、防潮、避光等设施, 以保证其有效可靠;
6、库内设施设备要定期保养,不得积尘污损。 三、人员的健康管理
1、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经营一次性或无菌产品或植入及阶入性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 2、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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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人事部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凡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员工必须依法进行健康 体检,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新聘员工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验收、养 护岗位人员还应增加视力程度和辨色障碍等项目的检查;
4、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部门认定的法定体检机构(区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中医院、 疾病预预控制中心等)进行药械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体检结果存档备查;
5、经体检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医疗器械的患者,立即调 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病患者身体恢复健康后应经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6、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员工的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包括:“人员健康体检表”,“人员健康体检汇总表”“体检合格证”2)员工健康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附:1、人员健康体检表
2、人员健康体检汇总表
QMST-QR-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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