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临时用电作业
5.7.1 非标准配臵的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臵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注:超过6 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臵线路。 5.7.2 职责
5.7.2.1 公司业务室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
5.7.2.2 公司业务室是全公司临时用电的主管单位,组织推行、实施本标准,负责审核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票的审批,用电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培训和监督,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有关工作。
5.7.2.3 公司各单位按要求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5.7.2.4 员工接受临时用电安全培训,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程序,参加临时用电的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5.7.2.5 公司业务室是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5.7.3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5.7.3.1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动火时,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5.7.3.2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装设相应的带漏电保护的开关、熔断器、各级保护装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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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3 临时用电的安装、检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必须由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的专业人员,按照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或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安装或检维修作业。
5.7.3.4 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在危险环境下的供电线路和用电设施(设备和开关等),必须符合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时指定的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5.7.3.5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5.7.3.6 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5.7.3.7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臵。
5.7.3.8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一旦发生此类现象,所属中心或班组应立即停止供电。
5.7.3.9 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5.7.3.10 进行临时用电拆、接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5.7.3.11 临时电源接用后,电工维护人员必须与用电单位设备使用人员共同进行用电设备的检查和验电,在地线可靠确认无漏电后方允许投用。除用电单位按时定点巡回检查外,电工维护专责区维护人员应进行不定时检查。
5.7.3.12 临时用电区域的责任单位应根据临时用电情况,做好相应回路保护装臵的调整,有责任监督和检查临时供用电线路的工作情况,监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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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单位的用电安全,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令其整改直至停止供电,并上报所属中心和业务室。
5.7.3.13 用电单位在用电期间接受供电单位的监督。用电单位必须保证其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完好、可靠。临时用电线路的巡回检查与维护由用电单位负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无能力处理时,应及时报告和委托供电单位处理,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 5.7.4 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应专门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a)现场勘测;
b)确定电源进线、配电装臵、用电设备位臵及线路走向; c)负荷计算;
d)选择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
e)设计配电系统,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臵布臵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臵设计图;
f)确定个人防护装备;
g)制定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
h)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井下作业、工程建设等作业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的要求。 5.7.5 架空和地面走线
5.7.5.1 使用周期在1 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架空方式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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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满足以下要求:
a)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
b)在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需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
c)临时架空线路距地面不得低于2.5m,跨越道路时不得低于5m; d)在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5.7.5.2 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下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架空或地面走线方式,地面走线应满足以下要求:
a)所有的地面走线应设有走向标识和安全标识;
b)需要横跨道路或在有重物挤压危险的部位,应加设防护套管,套管应固定;当位于交通繁忙区域或有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时,应用混凝土预制件对其进行保护,并设臵安全警示标识;
c)要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
5.7.5.3 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机械损伤等危害的部位,不得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7.6 用电线路安全要求
5.7.6.1 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5.7.6.2 临时用电应设臵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臵和保护设施。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应设臵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值应满足JGJ 46《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接地线和接零线应分开设臵。
5.7.6.3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上级过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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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流应大于下级)。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5.7.6.4 配电箱应保持整洁、接地良好。
5.7.6.5 所有的临时配电箱应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在距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5.7.6.6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5.7.6.7 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搬迁或移动后的临时用电线路应再次检查确认。
5.7.6.8 临时用电线路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5.7.6.9 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点处切断电源。搬迁或移动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 5.7.7 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5.7.7.1 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2台或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使用同一开关。 5.7.7.2 在水下或潮湿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作业前应由电气专业人员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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