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
理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妇幼卫生
【发文字号】新政办[2007]246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12.05 【实施日期】2007.12.0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7]2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新乡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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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组建预防接种信息网络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工作,以满足扩大免疫规划需求。根据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疾控发〔2005〕373号)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疾控发〔2006〕512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建立儿童免疫接种个案信息系统。 一、目标
(一)总目标:2009年底以前,全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接种信息的个案管理;建立市、县、乡免疫预防接种网络体系,实现全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共享与管理。
(二)阶段目标 2007年:
1.建立市级数据服务中心,各接种门诊儿童数据上报中心服务器,实现全市儿童“一地建卡,异地接种”能力,提高流动儿童管理水平;
2.完成对市区所有预防接种管理人员及县级疾控中心人员的培训;
3.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区所有预防接种点依托大疫情系统的硬件设备,按要求完成辖区内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的基础信息及预防接种记录录入工作; 4.重点对市区所有接种点及各县(市)疾控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全市各区所有接种点、各县(市)疾控中心完成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接种信息的个案管理。 2008年:
1.全市所有已使用其他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必须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交换集成标准》的要求,对应用软件进行调整,于2008年6月底前实现与国家、省、市信息管理平台的数据交换。
2.新乡县、卫辉市、获嘉县100%的乡,原阳县、辉县市80%的乡,封丘县、延津县、 2 / 3
长垣县50%的乡完成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接种信息的个案管理,建成市、县
(市、区)、乡免疫预防接种网络体系。 2009年:
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接种信息的个案管理。 二、建设原则
(一)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遵循“兼顾历史、面向未来,统一标准、分层管理,规范信息、共享利用”的原则。
(二)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系统的建立、管理、监督检查;疾病控制机构负责制订方案、技术培训、数据分析等;各接种点负责具体实施。 三、实施 (一)系统功能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分为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和国家信息管理平台两个部分,系统的基本功能为:
1.接种点基本服务和管理功能
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接种人员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对当天接种的疫苗、冷链运转等情况进行登记,完成免疫服务基本资料的建档。每次儿童接种后及时将接种信息录入系统,同时对下一次接种进行预约。通过从国家和市级信息管理平台将流动儿童的接种信息下载到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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