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肾损伤临床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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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肾损伤临床路径

(2009年版)

一、急性肾损伤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急性肾功能不全(急性肾损伤)(ICD-10:N17)、急性肾功能衰竭(急性肾损伤,衰竭期)(ICD-10:N17)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 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诊断。

1.突发肾功能减退(在48小时内)。

2.急性肾损伤1期(危险期):血清肌酐升高≥0.3mg/dL (26.4μmol/L)或为基线值的1.5-2倍;或者尿量<0.5ml/kg/h,持续>6小时。

3.急性肾损伤2期(损伤期):血清肌酐升高至基线值的2-3倍;或者尿量<0.5ml/kg/h,持续>12小时。

4.急性肾损伤3期(衰竭期):血清肌酐升高至基线值的3倍或在血清肌酐>4mg/dl(354μmol/l)基础上急性增加0.5mg/dL(44μmol/L);或者尿量<0.3 ml/kg/h持续>24小时或无尿持续>12小时。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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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治疗。

1.肾脏替代治疗:内科保守治疗无效或经评估预计无效的严重水、电解质、酸碱紊乱,氮质血症(具体替代治疗方案根据病情决定)。

2.对症治疗:给予适当营养,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

3.肾脏穿刺活组织检查:原因不明的急性肾损伤(包括肾小球肾炎、系统性血管炎、急进性肾炎及急性间质性肾炎等),其他经评估认为需要肾穿刺活组织检查的情况, 并征得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

(四)标准住院日7-21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17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2-7天(指工作日)。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嗜酸细胞+网织红细胞计数)、尿常规、大便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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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肝肾功能、电解质(包括钙、磷、镁、HCO3-或CO2CP)、血糖、血型、感染性疾病筛查(乙型、丙型、HIV、梅毒等)、凝血功能、血气分析、免疫指标(ANA谱、ANCA、 抗GBM抗体、免疫球蛋白、补体、CRP、ASO、RF、ESR、iPTH);

(3)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尿电解质、尿肌酐、尿红细胞位相、尿白细胞分类、尿渗透压或自由水清除率;

(4)腹部超声、胸片、心电图。 2.根据患者病情,必要时检查:

(1)NGAL、KIM-1、IL-18、抗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抗体;

(2)血和尿轻链定量、血培养、肿瘤标志物、凝血功能及纤溶指标、血和尿免疫固定电泳;

(3)超声心动图、双肾动静脉彩超、同位素骨扫描、逆行性或下行性肾盂造影、肾血管造影、CT、MRI;

(4)骨髓穿刺、肾脏穿刺活检等。 (七)选择用药。

1.纠正原发病因和可逆因素,预防再次损伤。 2.根据病情,积极纠正水、电解质、酸碱紊乱。 3.如果需要肾穿刺,则通常入院7日之内完成评估。 4.肾穿刺术前停用抗凝药物,术后酌情使用止血药。 5.必要时肾脏替代治疗。 6.必要时抗感染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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