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细则

十六、齐齐哈尔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环保事故隐患管理细则

2017年6月

安全

齐齐哈尔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条1条 为加强齐齐哈尔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石油、昆仑能源及黑龙江分公司相关管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订本办法。

条2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场站。

条3条 根据上级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

工作实行昆仑能源公司、二级单位、三级单位分级负责体制。我

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主体。

条4条 在上级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组织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采取技术

、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条5条 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

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导致 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

条6条 环境安全隐患,是指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

、管理制度等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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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管理上的缺陷或者物

的危险状态。

条7条 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

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及时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 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 、或者监控运行,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 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条8条 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环保优先、安全第一、综合治理; (二)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全员参与; (三)全面排查、分级负责、有效监控。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条9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环保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条10条 公司HSE(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审定安全环保事故

隐患整改计划,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并督促立项整改。

条11条 公司HSE(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安全环保隐患

整改的日常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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