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发电厂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文件

环保发电厂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文件

一、招标条件

本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工程建设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为处理生活垃圾1800t/d,年处理量65.7万吨。其中本期处理生活垃圾1200t/d,年处理量为43.8万吨,并预留600t/d规模场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工程建设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工程建设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明文件:有效期内《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提供用户证明等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财物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发生,所承担的工程在

近三年内不曾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上述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3月26日11时00分到2018年04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汇(转账)购买。人民币¥500元/套(人民币伍佰圆整),售后不退。由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出具票据。电子邮件报名。投标人下载并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或向招标代理人索取),并连同资质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购买缴费凭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至招标代理人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东区34楼3416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由专人送达,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东区34楼3416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七、其他

1、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工程建设监理”项目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

项目建设方式:BOOT模式(建设—拥有—经营—转让)。 项目厂址:潮州市铁铺镇中山大道南侧荒地。

项目建设规模:总规模处理生活垃圾1800t/d,年处理量65.7万吨。其中本期处理生活垃圾1200t/d,年处理量为43.8万吨,并预留600t/d规模场地。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资格要求:

5.1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明文件:有效期内《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提供用户证明等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财物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发生,所承担的工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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