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市经贸信息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的战略部署,促进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建设,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发展定位,以提升民生服务和城市治理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坚持全市“一盘棋”“一体化”建设原则,强力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到2020年,实现“六个一”发展目标,即“一图全面感知、一号走遍深圳、一键可知全局、一体运行联动、一站创新创业、一屏智享生活”,建成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具体目标: “一图全面感知”:建成全面感知城市安全、交通、环境、网络空间的感知网络体系,更好地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的社会运行态势。 “一号走遍深圳”:建成电子公共服务体系,个人通过身份证号+生物识别、企业通过社会信用代码+数字证书可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

“一键可知全局”:建成基于大数据、信息共享和人工智能的决策辅助体系,操作鼠标即可获取所需的来自全市各部门、各系统的所有数据,以及各类定制化决策支撑报告。

“一体运行联动”:在公共安全、城市运行管理的各领域通过信息化手段建成反应快速、预测预判、综合协调的一体化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实现市区联动、部门联动、军地联动。

“一站创新创业”:通过数据开放平台和大数据交易平台,释放数据红利,打造成基于开源数据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提升数字化产业经济活力。

“一屏智享生活”:融合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的与市民生活相关的各类服务,建设一体化市民服务平台,市民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可方便快捷获得高品质生活服务。 二、总体框架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我市构建从支撑、平台到应用的新型智慧城市一体化建设格局,具体如下图:

构建统一支撑:构建一个涵盖全面感知网、通信网络和计算存储资源的集约化智慧城市支撑体系,结合市超算中心计算能力,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统一提供计算、存储、网络、物联感知等资源服务。

建设两个中心:建设城市大数据中心和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其中城市大数据中心包括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数据共享开放服务和共性支撑功能服务,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包括城市运行态势展现、跨域业务协同和决策支撑服务。通过

两个中心建设,打造智慧城市的大脑和中枢,构建信息开放集成环境,支撑应用系统集成和跨部门跨领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调。

实施四大应用:基于统一支撑体系和城市大数据中心,推进公共服务(包括政务服务、医疗、教育、社区服务等)、公共安全(包括公安、应急、安全生产等)、城市治理(包括交通、环保、水务、城管等)、智慧产业(包括智慧园区、智慧工厂、创新服务平台和大数据产业等)四大领域应用工程建设,并与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实现联动协同。

强化两个保障:建立“防御、监测、打击、治理、评估”五位一体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构建满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求的标准规范体系。全市统筹规划、建设统一信息化支撑、技术标准和评价指标,各区(含新区,下同)、各部门遵循集约建设、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原则,按照统一规划、技术标准进行分步实施。 “数字政府”是新型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建设内容相互交叉,密不可分。新型智慧城市与“数字政府”建设应当整体规划设计、一体部署落实。新型智慧城市与“数字政府”建设牵头部门应当做好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建设。 三、建设原则

(一)集约建设,共建共享。

全市统筹规划建设包括党政机关网络、政务云平台、共性应用支撑平台、大数据中心和基础信息资源库等在内的统一信息化支撑体系,为各区、各部门提供网络、计算、存储、灾备,以及统一、实时、准确的基础数据等服务。各部门应在全市统一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上构建业务应用,避免单独建设、重复建设。各区可建设区级政务云平台和区级大数据中心,为本区信息化应用提供支撑服务。市、区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应实现统一监控管理、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各区、各部门数据原则上应向市级大数据中心归集。 (二)统筹推进,统分结合。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应用系统建设,并根据不同特点采用不同建设模式。对于覆盖市区两级和多个部门的全市性应用,如行政审批、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等,应由市级部门统筹规划建设,应充分考虑市区和各部门业务需求,并建立市—区—部门联动机制,各区、各部门不再重复建设。市级部门统一建设的垂直应用平台,应向各区开放平台接口及数据。对于涉及同级多个

部门协同的业务系统,如商事登记、政府投资管理等,应由行业牵头部门统一建设,建成后在各个部门进行应用部署,形成完整、不间断的业务处理链条。对于单个部门业务应用,应加强一体化设计和流程优化,充分利用全市统一支撑体系,以模块化的方式在政务云平台上进行建设和完善。 (三)政府引导,多元参与。

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作用,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活力。鼓励各部门加强和行业优势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持续提升本行业信息化建设成效。在面向民生服务的领域,鼓励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通过政府开放数据和服务接口,企业投资建设运营,以移动互联网方式向市民提供服务,提升市民体验和项目可持续运营能力。 (四)建立机制,保障安全。

全市统筹建设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应急处置方案,各区、各部门遵照执行、协同联动,确保网络空间安全运行。采用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安全可控水平。强化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四、实施机制

智慧城市是一个开放复杂的系统,涉及多个行业领域,传统信息化建设总包模式较难适应超大级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要求。结合深圳信息化基础和现状,采用“联合使用总体+联合技术总体”统分结合的一体化建设模式推进深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联合使用总体”包括市经贸信息委和各行业牵头部门。市经贸信息委具体承担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协调、项目管理等职能,指导各部门编制行业规划、项目方案并组织评审,形成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库。行业牵头部门负责编制本行业总体规划、顶层设计和标准规范,加强本行业的市、区统筹管理。

“联合技术总体”包括全市技术总体单位和行业技术总体单位,分别由市经贸信息委和各行业牵头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选定。全市技术总体单位承担全市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标准规范、体系集成及验证,确保各行业信息系统在统一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上构建业务应用,避免单独建设、重复建设,着力提升整体建设成效。行业技术总体单位在全市顶层设计和公共平台基础上,具体推进本行业智

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各区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实施电子政务项目招投标,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五、重点工程

按照总体框架和“六个一”总体目标的思路,重点推进十大工程建设。 (一)高速宽带网络工程。

加强统筹规划,构建高速安全、随遇接入、国际一流的高速宽带网络基础设施。

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深入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光纤改造,到2018年,实现城中村光纤覆盖率达到95%。到2020年,实现“千兆到户、万兆到企、百米光接入”的城市光网发展目标,家庭用户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0Mbps。大力推进全域高速无线网络建设,推进WIFI全面深度覆盖,开展4G+技术普及应用,积极部署5G实验网建设和商用进程,加快量子通讯研究。到2018年底,实现人流密集公共场所免费WIFI全覆盖,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完善NB-IoT网络覆盖,加大在智能抄表、大气环境监测、水文监测、智能交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二)全面感知体系工程。

坚持标准统一、安全可控的原则,加强城市感知信息覆盖和共享共用,推动万物感知和万物互联,构建全面感知物理社会和网络空间运行态势的感知体系,促进基于全面感知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推进智慧多功能杆建设,完善物联感知手段。加快集照明控制、WIFI天线基站、视频监控管理、广告屏播控、城区环境实时监测、紧急呼叫、水位监测、充电桩和井盖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多功能杆建设,形成共建共享、集约高效的城市物联感知网络建设模式,提升公共安全、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智能感知水平。建立时空基础设施,实现全市遥感遥测、卫星定位、移动定位、物探、激光、雷达等各类地理空间数据和时空大数据的统一标准、统一汇聚和统一服务。建立开放式城市感知平台,加强感知数据标准化处理和共享共用,以及感知设备的规范化接入和数据汇聚,结合互联网数据,实现对物理社会和虚拟社会的全面感知,形成智慧城市全量信息视图。支持企业开展新型智能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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