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1#、2#楼周边景观园林
工程名称:花园景观园林发 包 人:山东嘉园置业有限公司承 包 人:北京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签定日期:
施工协议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山东嘉园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北京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协议依据与北京盈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2010年1月13日签订的《花园除8、9#楼之外景观园林施工合同》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花园1#2#楼周围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市经十路邢村立交桥西北侧 资金来源: 发包人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花园1#2#楼周边园路铺装,1#东侧及北侧、2#楼东侧部分停车位铺装,16m廊架2座,木亭1个,石凳,1#2#楼周边种植草坪、乔木、灌木,及土地平整等及安装部分等的园林绿化工程(具体见原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优良,符合设计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苗木原冠栽植,无偏冠,冠形优美,具观赏价值。苗木、草坪生长健壮旺盛,无病虫害,草坪颜色均一、无斑秃现象,符合行业一级养护标准。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合同单价方式。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
总包管理费:按结算价款的10%提取
合同暂定金额(大写):壹佰伍拾万柒仟捌佰贰拾壹圆陆角捌分(¥:1507821.68元),组成详见附件一。 2、付款方式:
执行2010年1月13日签订的《花园除8、9#楼之外景观园林施工合同》的付款方式。
六、其他内容均执行与北京盈达园林2010年1月13日签订的《花园除8、9#楼之外景观园林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1年 11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济南市明湖东路777号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